云浮市天大石英石有限公司人造石英石板材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7 09:38:18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天大石英石有限公司人造石英石板材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天大石英石有限公司人造石英石板材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天大石英石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 |
环评机构 |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双羌村委云卜村风门坳,总占地面积为4191.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400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现因生产需求,云浮市天大石英石有限公司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在现有项目总占地面积、定员不变情况下在现有厂房内改扩,1、在现有厂房内建设新增一条石英石人造石板材生产线(备用)。2、产能增加1万平方米人造石英石板材。3、现有项目有机废气处理措施由“水喷淋+水气分离+UV光解”升级为“水喷淋+水气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对于设备选型方面,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项目应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这样可降低噪声级5-15分贝。 ③同时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除必要的消防门、物流门之外,在运营时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这样可降低噪声级5-10分贝。 ④应严格管理生产作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生产时,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鸣笛,装卸材料时轻拿轻放,禁止施工人员在居民区附近和夜间施工时高声喧哗。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深加工采用湿法作业,年工作436h,设备自带喷水装置,喷淋水湿透板材表面,并使用循环水喷淋刀具部位,呈微水浴状态,石材颗粒物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后经导流至沉淀池内;有机废气经水喷淋+水气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厂区周边山体树木灌溉用水。沉淀池采用取多级自然沉淀工艺,工艺原理为生产废水先进入沉砂池除去废水中的砂粒,调节均匀后,经过多级沉淀池去除大部分的悬浮物。沉淀池上清液自流进入回用水池,污泥排放至污泥池,沉淀渣定期抽运处置。 固废:项目产生的废石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合法的综合利用公司处理处置;沉淀渣定期由综合资源回收公司回收抽运利用;经收集后,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