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农村集中供水攻坚行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云城区农村集中供水攻坚行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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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云城区农村集中供水攻坚行动工程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云城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崖楼村委、围仔村委、横山村委、石门村委、增村村委、前锋村委,南盛镇铁场村委、益南村委、横岗村委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新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位于前锋镇崖楼村委、围仔村委、横山村委、石门村委、增村村委、前锋村委,南盛镇铁场村委、益南村委、横岗村委,项目总投资3567.77万元,主要是在前锋镇和南盛镇开展集中供水建设工程,解决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废气:①施工现场堆放使用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贮存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避免包装破裂产生扬尘; ②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保持其表面潮湿,以避免扬尘; ③施工内部工地裸露地面应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时水雾喷洒降低施工场地扬尘、配置文明施工等措施防止扬尘造成影响; ④施工车辆进行冲洗,防止进出车辆泥土粘带; ⑤施工现场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全部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 ⑥施工场地进行围闭,设置1.8米围挡。 废水:采用隔油池、沉砂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用作场地抑尘洒水用水、进出施工场地车辆冲洗水等。在进行洒水降尘时,应注意洒水量以及洒水地点的控制,避免施工废水沿周围干道漫流。加强施工管理,实施工地节约用水,减少项目施工废水的排放量。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废水对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项目周边民房解决,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因此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噪声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遵守云浮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相关规定,尽量避免在午间12:00~14:30和夜间22:00~06:00进行高噪声作业; ②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隔声屏障; ③选用低噪声型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安放位置、作业时间,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车辆在进出施工工地时严禁鸣笛,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建筑材料和工具装卸时产生的人为噪声; ④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震垫、设置消声通道、安装消声器等,可降低噪声源强30~50dB(A)。日常应注意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⑤施工噪声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 固废: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并合理处置;建筑垃圾和开挖土方运至政府指定的收纳场,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运营期 废气: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项目南盛水厂和前锋水厂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采用水泵用于项目选址邻近的北侧山林灌溉,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的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声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集中分类收集后,有利用价值的物质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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