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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建设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06 09:56:29   信息来源:本网

云浮市云城区建设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云城区建设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云城区建设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云浮市蓝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罗白山地块,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7000m2,建筑面积3400m2。该项目规划年处理餐厨垃圾3万吨,经资源化利用生产出有机肥料(营养土、营养液)。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噪声防治措施如下:①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②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控制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应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

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在施工工地的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主要通道等区域进行硬底化,安装喷淋设备等扬尘防治设施。②在施工工地使用袋装水泥或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采取封闭、降尘等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送松散物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采取覆盖措施,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废水防治措施如下:①施工场地开挖可能排泄的地下水会携带泥沙,随意排放将会使纳污水体悬浮物出现短时间的超标。②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租用周边出租屋作为宿舍,依托周边公共厕所等设施,预计对周边环境不造成影响。③施工场地设临时导流沟,导流沟上设置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砂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抑尘等。④施工期间设置专门临时存放建筑垃圾构筑物场所,场所采用沙包围闭,对堆场进行防水雨布覆盖,防治产生施工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施工人员使用周边餐饮业和公共厕所。

固废:①车辆运输散物料和建筑废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②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如纸品、塑料用品等,应由专人收集,以利资源的回收再利用。③其他生活垃圾,应专门收集,并由环卫部门清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运营期

噪声的防治措施:①企业在选购设备时购置符合国家颁布的各类机械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保证运行时能符合工业企业车间噪声排放标准,同时能保证达到厂界噪声控制值。②对噪声污染大的设备,如风机等须配置减振装置,安装隔声罩或消声器。③对产生的机械童击性噪声采用性能好的隔声门窗将噪声封隔起来,以减少噪声的传播,设置隔声控制室,将操作人员与噪声源分离开等。④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造,如强噪声源车间的建筑围护结构均以封闭为主,同时采取车间外及厂界的绿化,利用建筑物与树木阴隔声音的传播。⑤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执行"三同时"制度。对防振垫、隔声、吸声、消声器等降噪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⑥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废气:项目在处理餐厨垃圾时候,餐厨垃圾腐化会散发出一定的恶臭气体,同样在催化氧化分解过程餐厨垃圾中的蛋白质、油脂的分解会产生恶臭气体,恶臭气体主要含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项目进行卸料和人工分拣时,车间全程密闭,通过负压抽风实现车间整体换气并收集车间的恶臭气体。粉碎脱水和催化氧化分解过程全程在密闭的处理装置中进行,项目通过集气管连接设备腔体收集恶臭气体。收集的恶臭废气经过1套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收集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厂内绿化浇灌;综合废水进入自建废水处理站点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车间冲洗用水、设备冲洗用水、生物除臭系统喷淋用水,综合废水不外排。

固体:分拣杂质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自建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油脂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拥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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