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金丽雅石英石有限公司年产石英石板材6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05 11:05:04 信息来源:本网
云浮市金丽雅石英石有限公司年产石英石板材6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金丽雅石英石有限公司年产石英石板材6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金丽雅石英石有限公司年产石英石板材6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金丽雅石英石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 |
环评机构 |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位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高龙围324国道侧,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地面积为80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56平方米,主要从事人造石英石的生产,计划年生产人造石英石板材6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为已建成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 噪声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合理布设生产区域,使强噪声设备远离厂边界,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尽量把生产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 ②企业应选用低噪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对声源采用减振、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 ③强噪声设备底座设置防震装置。 ④应严格管理生产作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生产时,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鸣笛,装卸材料时轻拿轻放,禁止施工人员在居民区附近和夜间施工时高声喧哗,避免人为噪声扰民,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锯解、水磨为湿法作业,设备自带喷水装置,使用循环水喷淋刀具部位,石材颗粒物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后经导流至沉淀池内。项目挥发性有机物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食堂均采用油烟机,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旱作标准后转运至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高龙围村个人所属农作地作为灌溉用水;生产废水经水塔沉淀处理,去除大部分SS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树脂桶、废包装袋定点存放,不对其进行清洗及其他处理,由供应商回收作为原始用途;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交由综合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经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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