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德云石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人造水磨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17 15:25:48 信息来源:本网
云浮市德云石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人造水磨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德云石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人造水磨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德云石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人造水磨石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德云石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富云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赤村村委格木桥三期地段(万利发石材侧),项目主体工程为1层钢架锌铁棚结构厂房,占地面积5412.33m2。总投资165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噪声:①设置隔音墙板降噪,同时选用低噪声、低能耗、低排放并满足环境保护标准的生产、运输、泵送、试验等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②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装卸料,减少露天传送机械的噪声影响,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废气: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主要为上料搅拌粉尘,锯解、磨抛工序产生的粉尘等。原料经上料机上料进入搅拌机进行搅拌,上料搅拌的过程会产生粉尘。为了减少粉尘逸散,建设单位拟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项目粉尘废气主要来源于人造石方料锯解、磨抛等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循环水喷淋刀具部位(设备自带喷水装置),为湿法作业,石材颗粒物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后经导流至沉淀池内。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委托云浮市爱洁清洁服务部定期清运至牛栏山与双分坑交界的人工林作灌溉用水。项目生产废水经配套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理;项目沉渣定期委托相关清运单位外运综合利用;收集后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石材边角料统一收集打包后,建设单位将废石料交由合法的综合利用公司处理处置。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等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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