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石客管家石材有限公司年产线条5千米、板材2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石客管家石材有限公司年产线条5千米、板材2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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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石客管家石材有限公司年产线条5千米、板材2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石客管家石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石材(转移)基地二期(五期C-13)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根据云浮市政府、云城区政府关于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实施中心城区石材企业转移的部署和要求,原位于云浮市中心城区高峰街的高新建材厂转移到安塘石材基地C区内,并将原公司名变更为云浮市石客管家石材有限公司。自2017年6月1日拿到工商营业执照至今未营业,现拟在云浮市云城区安塘石材(转移)基地二期(五期C-13)的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总投资618万元,占地面积1545.77m2,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石材,主要从事石材制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计划年产线条5千米、板材2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为粉尘,主要来自切边、钻孔、仿形、磨边以及打磨(湿磨、干磨)工序。项目切边、钻孔、仿形、磨边以及打磨(湿磨)工序均采用湿法作业(水喷淋),打磨(干磨)产生的粉尘由吸尘房收集水喷淋处理,未经收集处理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本环评预测,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最大地面浓度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经各防治措施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湿法作业及吸尘房喷淋降尘产生的喷淋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SS,该部分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由槽车运往周边山林用作树木灌溉用水,对周边水体基本无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桥切机、仿形机、磨边机、手扶磨以及绳锯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70-95dB(A)。为确保本项目边界噪声能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已加强设备噪声的防治工作。噪声防治措施如下:①合理布局噪声源,使噪声源远离厂边界;②强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且设备底座均设置防震装置;③定期检修设备,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④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影响;⑤不在午间和夜间生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理;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材边角料、残次品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合法的综合利用公司处理处置或交由合法合规设立的石材废渣堆填场填埋堆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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