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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汇仁创展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8万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07 08:54:00   信息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汇仁创展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8万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117日至201811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汇仁创展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8万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汇仁创展石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初城工业园内西二路西侧(长兴和石材侧)

环评机构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汇仁创展石材有限公司通过市场调研,投资306.4万元在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初城工业园内西二路西侧(长兴和石材侧)现有厂房用于石材的加工、销售和办公。厂区占地面积为1050m2年产4.8万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自动磨和手磨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同时,企业将加强管理,定期清扫厂房清洗设备,去除附着于厂房和设备的粉尘,减少二次扬尘;定期冲洗厂房四周公共区域,少无组织粉尘外逸对环境的影响;补板工序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UV光解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引至厂房顶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减少有机废气对车间内空气环境造成不好影响。厂界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生产车间周边土地利用现状为石材厂及山林地等,无居民集中居住区,对人群及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与粉尘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作厂区附近林地灌溉用水;本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自动磨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65~90dB(A)之间。根据噪声预测值,本项目各噪声源经基础减震、墙体阻隔后,噪声传播至项目边界时的噪声值为65dB(A)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类标准要求,即类昼间噪声≤65dB(A)。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石料、沉淀渣、废活性炭、废树脂桶和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料交由合法的综合利用公司处理处置;沉淀池的沉淀渣委托相关单位压滤后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暂存在厂房内设置废活性炭临时贮存场所,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树脂桶由原生产厂家重新利用于原始用途。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处置措施并设置台账对固体废弃物进行记录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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