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VD粉尘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CVD粉尘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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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CVD粉尘资源化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深环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内 |
环评机构 | 广州鼎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市深环科技有限公司在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内投资建设云浮市工业废物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循环利用中心”),总建设用地62亩,主要从事工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理。“循环利用中心”项目设置模块包括综合处理模块、污泥减量化模块、专业焚烧模块和水泥窑协同处置预处理模块,建成后可处理17类危险废物,一次废物年处理规模可达16.4万吨,二次废物年处理规模为46562.5吨。其中:综合处理模块规模为2.5万吨(废物类别7类),污泥减量化模块规模为8万吨(废物类别1类),专业焚烧模块规模为2万吨(废物类别16类),水泥窑协同处置预处理规模为83625.9吨/年(废物类别9类----含无机固态废物39898.1吨/年,有机固态废物26027.8吨/年,液态废物17700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预处理废物送青洲水泥(云浮)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 该项目实行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其中一期工程于2020年8月取得全国排污许可证、于2020年12月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1年10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目前正常投产运营,可年处理2.459万吨危险废物;二期工程于2022年4月取得全国排污许可证、于2022年8月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23年4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专家评审会,目前正式投产运营,年处理13.941万吨危险废物。 云浮市深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开始逐步收运处置CVD粉尘,CVD粉尘收运进厂后,进入厂区水泥窑协同处置预处理车间,经破碎、筛分、打包后运至青洲水泥厂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通过对CVD粉尘成分分析,CVD粉尘中主要成分为氟硅酸铵、二氧化硅,其中氟硅酸铵具有较好的回收价值。鉴于此,云浮市深环科技有限公司拟采用先进回收技术,对原直接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的CVD粉尘进行资源化回收氟硅酸铵产品外售,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渣(HW18)运至青州水泥厂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可有效减少处置量、并降低废物中的有害物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投料粉尘废气(主要为CVD粉尘原料、熟石灰)、高温水浸废气、中和浆化废气、产品脱水废气、包装废气等大气污染物。投料粉尘废气为CVD粉尘经电动葫芦抓取吨袋投料入制浆釜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CVD粉尘颗粒物中携带有少量氟化物及极少量的镍、铜、锌、锰等重金属物质),经集尘罩及车间集气管道接入废气处理系统,车间密闭负压集气;高温水浸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气、颗粒物、氟化物,槽内保持微负压以确保废气的密闭收集,同时车间密闭、车间内有管道集气;打浆槽中和浆化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气,槽内保持微负压以确保废气的密闭收集,同时车间密闭、车间内有管道集气;产品脱水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冷却釜排气口接入废气处理系统,车间密闭负压集气;包装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经集尘罩及车间集气管道接入废气处理系统,车间密闭负压集气。产品脱水废气、高温水浸废气和中和浆化废气收集后经新增的喷淋塔酸液喷淋预处理后,与投料粉尘废气、包装废气一同经现有工程10#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酸液喷淋+UV光解+碱液喷淋(含水雾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经21.3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氨气、氟化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氨气、氟化物厂界无组织浓度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规定的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及无组织排放浓度、氟化物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氨气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标准限值;废气中颗粒物携带的少量重金属(镍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浓度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及表5相关规定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汇入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影响,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8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无明确项则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规定的水质标准)后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不利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高温水浸工序,不外排;废气喷淋废水以及工艺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水质净化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依托污水处理单位具备可行性,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制浆釜、压滤机、冷却机组、冷却塔以及各类泵、风机等。项目主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噪声治理措施。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时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经厂区现有焚烧车间处置或交由青洲水泥厂协同处置。对各类的固废在厂区的收集、贮存在落实采取相应的各项措施后,可保证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从收集、暂存、最终处置、运输均得到妥善处理,且其处理处置的方式符合“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要求。在不对各类固废乱堆乱排、对固体废物及时清理清运、不长期积累堆放的情况下,不会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等造成二次污染影响。因此,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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