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项目名称 |
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新达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
建设地点 |
地块一(1800亩):云浮新区西江新城云都大道以东、文华路以南、云信大道以西、康盛路以北的地块(涉及榃容村和大播村的土地) 地块二(500亩):云信大道以东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云浮新区内,规划总用地面积1533333m2(2300亩),以云信大道为界将地块一分为二,其中,地块一约占地1200000m2(1800亩),为云都大道以东、文华路以南、云信大道以西、康盛路以北所围成的区域,地块二为云信大道以东及附近山体所围成的333333m2(500亩)的区域。项目中心坐标为E112°10'45.04",N 23° 1'50.42"。项目地块一主要用作校园主体建设,地块二主要用作中草药种植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84600 m2,拟于地块一设置教学区、生活区、体育活动区三个功能区。其中,教学区主体建筑包括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实训创业大楼、教育技术信息中心、公共实验大楼(不设P3、P4实验室)、南方中药资源中心、科技研发平台(不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学术交流中心与培训大楼等;生活区主体建筑包括饭堂、教师宿舍、学生宿舍、学生及教师活动中心、校医院(门诊性质,不设住院部)、教师公寓、留学生公寓、研究生公寓、专家楼(院士楼)等;体育活动区主要包括体育馆(含游泳馆)、室外体育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 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经水喷淋(加表面活性剂)处理后,由内置烟井引至所在建筑天面排放(排放高度>15米),净化后的废气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工艺废气二级标准(SO2≤500mg/m3,烟尘≤120mg/m3,NOx≤120 mg/m3)限值要求。 饭堂油烟废气经运水烟罩收集后,通过静电除油烟装置(除油效率≥85%)处理,再由预留内置烟道引至所在建筑天面排放。类比同类规模的油烟排放情况可知,本项目的油烟废气经上述处理措施后,油烟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标准限值(油烟≤2mg/m3)。 (2)废水 项目一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饭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医疗废水经消毒预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西江新城第一污水处理厂,由该厂统一处理,尾水排向人工湿地。 (3)噪声 在采取合理布局,备用发电机封闭隔声处理,绿化带降噪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设备噪声传至项目边界外1米处即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4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给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及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不利影响。 (4)固废 建设单位拟将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严控废物及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统一交相应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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