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粤电云河专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粤电云河专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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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粤电云河专线项目 |
建设单位 |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云浮市云城区、云安区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粤电云河专线项目线路起于云浮市云城区云浮分输站,止于云浮市云安区云安分输站,沿线经过云浮市云城区、云安区。线路长38.848 km,管径610 mm,设计压力6.3 MPa,设计输量为24.7×108 Nm3/a。项目工程总投资49772.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84.1 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共设置3座站场和1座阀室,其中改建站场为云浮分输站,新建站场为云城分输站、云安分输站,新建阀室为安塘阀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用水包括生活用水、施工废水和清管试压排水。其中,生活污水依托于当地生活污水系统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过沉沙池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试压排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70mg/L),无其他特征污染物,经过滤器过滤检测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分段排入附近沟渠,对水质环境的影响不大。 营运期:本项目云城分输站(云浮作业区)组织定员为36人。云城分输站云城分输站设置1座0.9m3隔油池+1座9 m3化粪池+1套设计处理能力为5 m3/d一体化污水集中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绿化用水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能回用的用于周边山林灌溉。 (2)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设备燃油废气、管道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等。本项目分段施工,废气污染物的排放较为分散,且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通过设置金属挡板,采取洒水等措施后,经大气扩散作用,管道沿线及站场施工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很小,对管道沿线两侧及站场附近居民点的影响较小,且影响时间短,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营运期:站场、阀室正常工况仅有少量非甲烷总烃散逸,排放量为0.048t/a,为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很小,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产生自管道施工(包括一般地段和穿越工程等)和站场阀室施工的挖掘机、电焊机、吊机、打桩机等机械设备。通过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作业前做好周围居民的协调和沟通工作;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机泵类设备、调压器设备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机械维修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机械远离敏感点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站场调压设备、放空系统等;通过合理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站场外绿化等措施,云浮分输站、云安分输站边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安塘阀室、云城分输站边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施工期:本工程弃土由其它建设项目综合利用;场站建筑垃圾、拆迁垃圾,运至当地的余泥渣场;废焊条和废弃防腐材料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人员吃住依托当地的旅馆和饭店或民居,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排入生活垃圾清运系统。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营运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清管球作业、分离器检修时产生的废渣以及废滤芯,主要为氧化铁粉末和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收集清运并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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