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110千伏良田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云浮110千伏良田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云浮110千伏良田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月6日至2017-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110千伏良田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浮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浮市新兴县水台镇良田村良田站内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
项目概况 |
工程项目主要有容量为1×40MVA的主变一台,同时配套扩建10kV出线1×12回,无功补偿装置1×2×5Mvar。工程总投资1019.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 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管理条例,按照有关管理部门所制定的施工管理要求和“报告表”中所提的建议措施,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以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二)对产生电磁辐射主要来源的变压器、电容器、高压母线、输电线路等电器设备合理进行屏蔽,确保周边电磁辐射水平达标。使其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4kV/m和工频磁场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 类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三)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防止各类事故造成次生环境污染事故。 (四)变电站设备所用废旧机油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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