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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环违限改字〔2016〕16号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6-09-09 14:53:00   信息来源:

云环违限改字〔2016〕16

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陈伟健(云城区喜筷西餐厅):

    经调查核实,你位于云城区金山大道金山御景首层109号商铺的餐饮项目,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对厨房作业产生的油烟净化处理,仅使用抽风机经烟管至商铺后背排放油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责令你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对油烟进行处理,逾期未改正的,我局将依法立案查处。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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