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云环违改字〔2014〕006号)
发布时间:2014-12-09 22:13:00 信息来源:
云环违改字〔2014〕006号
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李俊(罗定市俊权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位于罗定市天创(罗定)双东环保工业园B05幢2楼的电镀建设项目,未向我局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 2013年12月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与二十五条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你在2014年3月25日之前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到我局补办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办理地址: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B座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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