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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环境监测委托及收缴环境监测费

单位名称(全称)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事项名称

受理环境监测委托

事项内容描述

受理环境监测委托

行政相对人办理条件或资格

 

所需材料

1.监测委托书

办理流程

 

受理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地     址

对外服务时间

咨询与投诉电话

 云浮市环境监测站

市区天柱路8号二楼

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时-11:30时;

14:30时-17:30时

咨询电话: 88115999;

投诉电话:12369 

 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时-11:30时;

14:30时-17:30时

咨询电话:8819152;

投诉电话:12369 

 

 

 

 

 

 

 

 

有权决定机关及法律文书

1.《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2.《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理时间

资料齐全

即办。

收费依据、标准及缴费方式、地点

粤价函[1996]64号

相关表格

1.监测委托书

办理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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