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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01 16:18:03   信息来源:本网

  近日,《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方案》着眼于云浮市立足“一区”、融入“一核”、协同“一带”的发展总基调,以全域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珠三角核心区建设,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预计到2025年云浮市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大气和水环境持续改善,土壤污染等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整体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碳排放达峰后稳定下降,总体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市共划分为44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5个,主要包含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面积为3450.05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比例44.31%;重点管控单元14个(含6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主要包含人口密集区以及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面积为709.91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比例9.11%;一般管控单元5个,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区域,面积为3626.69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比例46.58%。

  《方案》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44”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44”为44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化管控要求。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三线一单”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有力抓手、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和监管,着力构建“三线一单”、区域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相互衔接的固定污染源全链条环境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方案》是云浮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发展战略定力的充分体现,是实施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方案》的实施,将加快云浮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为助力云浮市实现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奠定良好生态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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