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5年云浮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6 21:40:00 信息来源: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5年云浮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云浮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分局):
为强化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参照2015年云浮市国控企业,综合考虑我市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日常监控重点污染源行业特点,我市确定了88家企业为2015年云浮市重点排污单位,请各地及时通知名单内排污单位,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公布重点排污单位相关信息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公布后九十日内公开下列信息:
(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二)每半年更新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七)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二、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工作
从《2015年云浮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印发之日起,名录内企业将纳入2015年云浮市日常重点环境监管企业,请各地结合实际,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1.2015年云浮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15年云浮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88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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