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限期改正通知书 云环改字〔2019〕22号
发布时间:2019-05-22 10:33:00 信息来源:
云环改字〔2019〕22号
环境保护限期改正通知书
云浮市怡发石业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2019年5月14日,我局对你公司进行检查时,经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发现你公司石材加工生产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你公司未完善雨污分流系统。
二、你公司干磨干切区的水帘式除尘设施除尘效果不佳,地面积尘较厚。
三、你公司的废树脂桶未能按规范存放,未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
现责令你公司收到本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上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完善厂区雨污分流。
二、完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设置符合危险废物存放条件的专门场所,按规范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并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6日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