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违限改字〔2018〕12号 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8-04-19 15:38:00 信息来源:
云环违限改字〔2018〕12号
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中央储备粮肇庆直属库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储备粮库厫间使用的室内鼓风机及移动式鼓风机,未配套安装隔音设施,鼓风机开启时容易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二、库内储备的粮食出仓输送至运输车时,移动式输送带未采取密封防尘设施,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于45日内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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