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违限改字〔2018〕8号 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8-04-19 15:06:00 信息来源:
云环违限改字〔2018〕8 号
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李月芬(云城区洛丽塔饮吧):
经现场调查核实,你位于云浮市云城区金山雅苑2号楼一单元首层02号商铺的云城区洛丽塔饮吧娱乐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你饮吧室内墙体未落实隔音措施;正门隔音效果较差;未能提供娱乐及餐饮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证明材料。
现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30天内立即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依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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