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云环违限改字〔2019〕1号
发布时间:2019-02-14 16:41:00 信息来源:
云环违限改字〔2019〕1号
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云浮市德禹环保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云浮市环境监测站到你公司进行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根据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云)环境监测(2018)水字第11013号]结果,你公司总氮指标比对结果不合格。现责令你公司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9年3月4日前书面报送我局。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云)环境
监测(2018)水字第11013号]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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