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限期改正通知书 云环改字〔2019〕2号
发布时间:2019-01-25 16:22:00 信息来源:本网
云环改字〔2019〕2号
环境保护限期改正通知书
云城区宁醉莫衰饮食店:
经调查核实,你饮食店位于云城区锦绣路南洋花园第四期(南洋豪苑)B栋第13卡商铺,2018年12月27日22:53-22:58云浮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该饮食店正门口边界一米处进行噪声监测,噪声监测值为58.5分贝,根据云浮市环境噪声标准区划分,你饮食店位于2类标准区内,夜间环境噪声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现责令你饮食店收到本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上述问题的整改工作:加装隔音设备,加强音响的控制,文明经营,防止噪声污染。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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