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发布时间:2018-04-23 09:46:00 信息来源:
为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18年4月19日下午,市环保局会同市国土规划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云安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到达云安区高村镇广东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对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督导组一行先后察看了该公司尾矿库堆场、尾矿拦水坝等设施,对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矿山复绿、尾矿渣堆高问题、尾矿渣综合利用等问题实地调查,并召开现场督导会。督导会上,督导组向该公司宣读了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广东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的反馈意见,督导组成员单位按职能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安监部门提出该公司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尾矿库尾矿干堆场现状进行测量,核实尾矿渣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不符合设计要求,责令限期改正;国土部门提出该公司要在5月底前完成矿山复绿并制定尾矿渣综合利用方案,按方案开展尾矿渣综合利用;环保部门提出该公司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尾矿渣管理,对尾矿渣产生、处置、综合利用等情况形成台账,并每月向云浮市环保局云安分局申报有关情况。同时对配套建设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该公司副总经理代表该公司对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以及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发表了意见,并现场表态,坚决按督导组提出的要求和整改时间节点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到点到位,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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