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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危化品企业及化工园区环境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9-04-16 09:06:00   信息来源:

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化工园区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根据《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化工园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2019年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19〕76号)的有关要求,4月4日和8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两个检查组由副处级领导带队分别赴各县(市、区)开展危化品企业及化工园区环境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以抽查形式开展,主要检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情况;环境应急设施建设、环境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情况;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其中,检查一组先后到达罗定市、郁南县、云城区检查罗定市双东环保工业园、郁南县大湾工业园等电镀、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广东星光脂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一力罗定制药有限公司、广东鑫国源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鑫国泰科技有限公司、云浮市古东乙炔气厂、云浮市亿业印花厂有限公司等企业;检查二组先后到达云安区和新兴县,检查了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云浮市金泰化工有限公司、云浮市创东化工有限公司、广东伊诗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爱德克斯(云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兴浩荣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新兴健昌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检查组每到一家企业,都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现场发现问题的填写《抽查交办问题清单》,现场交属地环保部门跟踪处理;对于问题突出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发出《环境监察通知书》,督促依法查处。

检查组要求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强化自查自纠,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所有隐患(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地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对短期不能消除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责令责任主体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属地政府和安委会报告督促整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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