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材企业偷排废水被移送公安机关,环保、公安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7-07-06 11:10:00 信息来源:
一石材企业偷排废水被移送公安机关,环保、公安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17年4月25日,云浮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牧羊一石材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石材厂有生产废水偷排现象,市环保局遂对该石材厂进行立案查处,并开展全面调查。
经调查,该石材厂由欧某某经营,在石材厂加工生产中,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的方式逃避环保部门监管,偷排废水。违反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外排废水严重超标,污染环境,情节较为严重,尚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市环保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后,2017年6月21日对该石材厂的经营者欧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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