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征求2014年企业环境信用初评结果意见的复函
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2014年企业环境信用初评结果意见的通知》(粤环商〔2015〕287号)收悉,我局按照要求,将初步评价审核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并对企事业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了统一核实,逐一对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内容要求再次对初步评价进行复核,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参与2014年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共有25家,其中国家重点监控企业17家,上市和拟上市公司母公司、下属企业7家,不参与评价企业1家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化工厂。经省厅初评后,我市实际评价企业20家,蓝牌企业17家,黄牌企业3家,另外4家下属企业直接纳入母公司进行综合评价。
二、反馈与核实情况
通过征求意见,我市共有5家企业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评价指标3、14、15项等评分自由裁量上,企业通过补充相关图片、合同、证明等证据材料对初评结果提出异议,经我市环保部门的检查核算后,对反馈意见核实如下:
(一)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190321875)修改为(57015957-4)。
(二)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云浮发电厂(B 厂)有限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处置机构进行处理,有“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表”和“工业废物处理合同”为证,该两家公司已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我市环保部门备案,同时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执行到位,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按规定投保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故不应进行扣分,复核分数为100分,再加上认可的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5个,云浮发电厂(B 厂)有限公司6个自愿开展活动(绿牌附加),积极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因此该两家公司应有蓝牌复核为绿牌(环保诚信企业)。
(三)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对评分指标第1、2、7、11、12、13、14、15、17、18、20项的初评分数均提出异议,并附加补充相关图片、证明等证据材料,经我市环保部门复核,采纳部分意见,尤其对评分指标第12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省厅评0分进行了补充材料,该公司按环保批复要求设置排污口,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建议对此项重新评分。综上所述,该企业由初评的79.1分黄牌复核为88分蓝牌。
(四)罗定互益染厂有限公司对评分指标第7、11、12、13、14、15、21项的初评分数均提出异议,并附加补充相关图片、证明等证据材料,经我市环保部门复核,采纳部分意见,尤其对评分指标第12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省厅评0分进行了补充说明材料,该公司按环保批复要求设置排污口,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建议对此项重新评分。综上所述,该企业由初评的78.1分黄牌复核为85分蓝牌。
以上企业反馈意见和我局复核意见的详见附件评分表和一览表,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企业进一步复核,采纳我市企业、环保部门的复核意见,特此函复。
附件:企业评分表(包括一览表和企业单表)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