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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行动情况简报2008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08-10-17 15:59:00   信息来源:

云浮市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

 

 

 

20082

(总第17期)

  云浮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1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督查

2加大调处力度 ,解决突出环境信访问题

 

 

 

 

 

 

 

 

 

 

 

 

 

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督查

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云浮市环保局于近日对我市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重点为建设项目是否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是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检查人员采取突击抽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对已建成但未验收的项目开展检查。2008年8月13日、14日,督查组共检查了10个建设项目。检查发现,罗定市新邦林产化工有限公司、罗定市嘉维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罗定市星光化工有限公司、罗定市宏泰电镀有限公司4个单位存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违法行为。检查还发现,由于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罗定市新邦林产化工有限公司、罗定市星光化工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中pH值超过排过排放标准。

目前,云浮市环保局已对这4个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加大调处力度  解决突出环境信访问题

2008年7月,云浮市环保局接到市信访局转来新兴县天堂镇朱所村委会罗塘村盘东文等反映盘木庆违规占用该村集体土地建猪舍且污染环境案件,该案由我市市委常委吴伟鹏包案。

为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纠纷不至恶化,2008年7月22日、7月25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汇同新兴县环保局组成调查小组两次到该猪场进行现场调处。现场检查发现,该猪场未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08年4月擅自开工建设,建有沉淀处理池和沼气池各一个,环保设施未经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于2008年5月投入经营,该猪场已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向该猪场发出环境监督处理意见书,要求该猪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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