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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国强(云城区安塘街道布贯村委大坡养殖场)未验先投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7-05-15 09:19: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停决字〔20171

处罚名称:

关于董国强(云城区安塘街道布贯村委大坡养殖场)未验先投的案件

处罚事由: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通过渗井、渗坑等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0号)第六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1:

其他(见处罚类别2

处罚类别2:

责令养殖场畜禽(生猪)养殖项目停产整治。

行政相对人名称:

董国强(云城区安塘街道布贯村委大坡养殖场)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2827********3037

 

法人:

 

处罚结果:

责令养殖场畜禽(生猪)养殖项目停产整治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20

处罚机关: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44530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7/02/20

备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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