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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布云浮市2024年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7 08:56:00   信息来源:本网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有关企业:

  为更好发挥清洁生产在推动污染防治,助力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布我市2024年度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及审核方式

  (一)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应在名单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www.gdqjsc.com/loginAction.action)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并在两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2024年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二)鼓励未列入名单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可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申请,并登陆“服务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

  (三)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和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牵头跟踪单位分工,指导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无特殊原因拒绝、拖延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二、验收要求

  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和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具体仍按《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粤经信规字〔2017〕3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的函》(粤环函〔2018〕881号)要求执行。

  三、加强过程指导

  请各县(市、区)要注重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的质量和效益,持续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全过程质量和绩效管理。年度名单发布后,要及时组织政策宣贯与技术培训;审核实施中要加强过程指导,定期调度实施进度,督促企业按时保质完成本轮次审核任务;评估验收要关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清洁生产技改方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及清洁生产绩效核算的科学性,严把审核质量关。

  四、公布清洁生产审核服务质量

  为发挥优秀服务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意见》(粤经信节能〔2016〕235号)规定,公布2023年在我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考评结果。(附件2)

  附件:

  附件1 云浮市2024年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xlsx

  附件2 云浮市2023年清洁生产技术服务质量汇总表.doc

  附件3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4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彭李生,电话:8822218,邮箱:yf8822218@163.com;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黄学良,电话:8812660,邮箱:yfhbz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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