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重新划定云浮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8-12-03 09:06:00 信息来源:本网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云浮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知》(粤环函〔2017〕1205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计划重新调整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现征求公众意见。市民和单位团体若对《重新划定云浮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反馈意见时间从挂网之日起十日内。
附件: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3日
(联系方式:云浮市环保局大气科 电话:8828806,地址:云浮市河滨东路250号)
附件:附件:关于重新划定云浮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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