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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各县(市、区)城区及中心镇“黄标车”限行工作方案》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7-07-14 15:23:00   信息来源:

《云浮市各县(市、区)城区及中心镇

“黄标车”限行工作方案》听证会意见

采纳情况公示

2017年7月7日,云浮市环保局在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云浮市各县(市、区)城区及中心镇“黄标车”限行工作方案》听证会。

听证会主要就《云浮市各县(市、区)城区及中心镇“黄标车”限行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公开听证。与会代表首先听取了限行方案的基本情况,接着与会代表就方案中的内容提问,最后由市环保局代表逐一对问题进行答疑。

一、会上主要提出了如下意见:

1、在各县(市、区)城区及中心镇实施“黄标车”限行,是否会设置一个缓冲时间?

2、在镇一级区域设置限行区,是否可以执行,未来是否会设置电子拍摄系统?

3、在工作中要坚持一个标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二、对相应意见的反馈情况如下:

扩大限行区域已经设置了缓冲时间。方案实施第一阶段为1个月的宣传劝导阶段,对未领取绿色环保标志违反规定进入新增限行路段的机动车,以宣传、劝导、督促为主,提醒驾驶员要申领环保标志,按照相关规定行驶。

目前云城区已经配备了电子执法系统,下一步将在新增限行区的出入路口设置标志,并从县城区域开始,逐步安装电子执法系统。在未设置电子执法的区域里,先采取路检执法的方式落实限行。

在实施限行过程中,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对执法有质疑的,将及时进行复核并反馈结果。

云浮市环保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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