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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14 08:13:00   信息来源:

云浮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

规划听证会公告

为了进一步明确“十三五”环保规划的定位及目标,更好地谋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重点任务,统筹安排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引导经济、社会合理布局,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云浮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文本》。为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云浮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文本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听证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二、听证会时间:2016年8月11日上午9:00—1200。

三、听证会地点:云浮市环境保护局五楼会议室。

四、听证事项:云浮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

五、决策的内容和背景资料

“十二五”时期,我市不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污染整治工作、强化环境执法检查、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监管、扎实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加大环境宣教力度,全力保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使得环境污染防治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环保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为更好地在“十二五”成效基础上指导“十三五”时期我市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6〕35号)、《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云浮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云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等相关规划,委托编制单位编制了《云浮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为了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需广泛征求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召开本次听证会。

六、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本次听证会在各县(市、区)征集20名听证代表,由以下方面组成:专家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政府部门机关单位14人、群众代表3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政府部门相关代表由听证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自愿报名产生,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七、听证会代表的条件

听证会代表须在本市居住满2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收集所代表群体的意见并能按时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听证会。

八、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群众代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上各类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听证代表报名时请填写《云浮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听证会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或电子版直接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回复我局报名即可。

九、听证会代表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711日至720(工作时间)。报名人可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

2.报名地点:云浮市环境保护局规划科技科(云浮市区

河滨东路250号),联系电话 8861632

十、听证会参加人员公示

听证会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听证机关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具体人员名单,以便听证会代表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特此公告。

附表:听证会报名表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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