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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20231019

发布时间:2023-10-19 17:28:21   信息来源:本网

  现有我局委托广东中邦拍卖有限公司对一批废旧资产物品进行报废处理。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竞价处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

  报废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办公台椅等废旧物品一批。参考价:2917元,保证金:1000元。

  二、竞价事宜

  1.拍卖以看样现状为准,成交后由委托人依照看样移交标的物。

  2.成交后拆卸、清运费、安全责任等均由买方承担,3日内完成清运。

  3.竞价会时间及地点:2023年10月25日9:00时在云浮市云城区解放西路83号三楼广东中邦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

  4.其他事项。有意者,于10月24日17:00时前将保证金转账至广东中邦拍卖有限公司账户。户名:广东中邦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002 0000 0135 43727;开户行: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城支行。备注:保证金。到账为准(勿现金存入)。个人持身份证;组织机构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保证金转账单、公司公章、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10月23、24日看标的物(地点: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楼内)。

  5.竞拍人须具备履约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6.有关拍卖事项按《广东中邦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执行。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东中邦拍卖有限公司,云浮市云城区解放西路83号三楼0766-6618226、13600234412 杨 生。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0766-8822643,陈生。


   附件:1.广东中邦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

             2.报废资产清单.xls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9日









广东中邦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

广东中邦拍卖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维护委托人、竞买人权益,特制定以下拍卖规则:

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活动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拍卖规则》及其附件,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买活动中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拍卖规则》及其附件的一切约定,并愿意按照本《拍卖规则》及其附件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

一、竞买人

竞买人系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件;自然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境外竞买人须持有境外公司之政府注册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回乡证、护照等)及授权委托书。

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实名竞买人承担其参与竞买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他人代付保证金、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于拍卖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提交合法有效的书面委托。

二、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登记竞买时要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付至本公司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为准)。如竞得拍卖标的,保证金即转作履约保证金;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且无违约的,如竞买保证金交至本公司账户的,本公司在拍卖会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如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的,由委托人退回。如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拍卖程序

竞买人持相应的竞买人资格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公司或公告指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如竞买缴款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登记或参加拍卖会的,应凭经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或公证书或在拍卖人见证下双方签订的《授权委托书》于规定时间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本公司确定竞买资格后收取文件登记备案,凭保证金付款凭证领取本期竞买凭证。

参照惯例,本公司按拍卖标的的现状进行拍卖(包括存在或潜在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真伪、品质及租赁情况等不负任何保证责任,拍卖前竞买人务必到现场察看标的,仔细查阅标的相关资料,对拍卖标的真伪、质量状况及租赁情况等作出明确判断,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对拍卖标的采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投影、新闻媒体)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拍卖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被视为其已经知晓拍卖标的的历史情况、认同拍卖标的现状,不得就拍卖前已存在的标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主张权利。如有变动以当场发放资料或宣布为准。

1、拍卖会

(1)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必须按规定时间抵达拍卖会场,凭“竞买凭证”领取号牌和本期拍卖会资料,入场参加竞买。

(2)本场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

增价拍卖时,拍卖师当场报出参考价,并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递增(或递减)竞价阶梯。竞买人举牌则表示应价(也可举牌口头报价),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拍卖师在应价基础上加价,如无人再应价,则在现场最高应价基础上连续三次报价,如该最高应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即落槌以示成交,最后应价者为买受人。

(3)买受人须当场签署“现场成交确认单”。一经落槌,成交行为即告确立,如落槌后反悔,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备注: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4)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有权停止拍卖该标的。

(5)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并经委托人确认的竞买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四、结算

1、买受人在会后持“现场成交确认单”与本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余额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清,各标的的具体付款期限以当期拍卖资料载明的为准。

2、拍卖处置成交后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佣金于成交之日起2日内缴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拍卖成交的保证金转为成交款,剩余成交款须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缴清,逾期视为违约,违约责任按有关规定办理。未成交的保证金于拍卖会日起5日内由收款人不计息退回。

五、标的移交

不动产: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次月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缴清各项税、费,并负责房屋管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缴清各项税、费后由转让方移交标的物并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动产:由委托人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物。

六、标的过户

1、标的按现状拍卖,部分房产已拆除(标的范围内动产未列入拍卖范围;详见各项标的特别约定说明)。

2、拍卖成交后过户所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由出让方承担并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其它所产生的税、费由出让方与买受人按照政府部门相关房地产过户规定由转让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如须补缴的由买受人承担。今后须服从政府规划建设;

3、本场拍卖会标的物清单中所列土地面积、房地面积等均为参考面积,买受人在办理领取权属凭证或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如新核发的权属凭证上所记载的内容与拍卖资料中依据原权属凭证或委托文件记录的内容不一致时,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定办理至买受人名下面积等为准,如有增减成交价及拍卖佣金不作调整,买受人不得因其差异而主张任何权利。

七、租赁类标的特别说明

1、租赁权含义:又称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的总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2、拍卖成交之前的原租户按原合同标准收取租金,拍卖成交后合同期内按新标准收取。

3、原租户在同等价格具有优先租赁权,(原承租人竞拍原租赁房产具有优先权,如竞拍其他房产则无优先权)。

4、标的按现状租赁(包括但不限于如因标的范围内出现渗水、电路、水管安装、安全修复及其他配套设施维修等)均由承租人承担;房屋主体结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本场拍卖会标的物清单中所列租赁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详见各项标的特别约定说明);标的内不得经营噪音污染、易燃易爆、化工行业等危险行业以及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标的拍卖成交的,承租人与租赁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并缴付合同押金及租金,租赁期间经营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垃圾、排污、装修、管理、税、费等)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承担租赁产生的税费。

5、拍卖成交后待承租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由收款人退回拍卖保证金,未成交拍卖保证金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退回。

6、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须与出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缴付合同押金、租金(详见租赁合同样本、特别约定);待合同期满后承租人缴清各项费用后由出租人不计息退回。

7、租赁起止时间以出租人签订合同为准并移交标的,其它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8拍卖租赁成交后承租人按租赁年限成交总价的(含递增)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即(成交价//×租赁年限含递增)×5%=拍卖佣金额,拍卖当日起3日内缴清,逾期按违约处理。

9、本场拍卖会拍卖标的清单、拍卖规则、特别约定说明、租赁合同样本等条款为本次拍卖的有效组成部分。

10、免责条件:

因政府政策性行为、政府规划所在地另有用途而回收出租物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终止本合同,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双方都互相不作补偿。

八、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规定交足履约保证金,或交足履约保证金但逾期未付清款费的,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本公司将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对其竞得的标的再行拍卖,买受人所缴履约保证金及其他款项均不予退回。

标的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再行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

九、场内规则

1、竞买号牌由竞买人保管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该竞买人承担。竞买人负责在“现场成交确认单”上签字和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应自觉遵守场内公共秩序,同时应管理好陪同入场的人员,不得扰乱拍卖会现场秩序,不得起哄嘻闹,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3、以上规则解释权属于广东中邦拍卖有限公司。竞买人对以上规则及当期拍卖会标的目录所有内容表示认可,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中邦拍卖有限公司








附件: 报废资产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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