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5年度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现将2015年度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如下:
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
1.空气质量。
2015年云浮市城区采用SO2、NO2、PM10、CO、O3-8h、PM2.5和降尘等污染因子作为空气质量评价项目,其中云浮市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为PM2.5。2015年云浮市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因子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以上水平,市区空气优良率94.5%,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市城区降尘量逐年下降,降至2.57吨/平方公里·月,低于8吨/平方公里·月(省推荐降尘控制标准)。
2015年云浮市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与上年基本持平,保持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以上水平,各县(市)空气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2.降水。
2015年云浮市城区和罗定市各布设降水监测点一个,全年逢雨必测,监测结果显示均未出现酸雨现象。
二、水环境
1.饮用水源水质。
2015年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达标率为100%。
2.交界断面水质。
2015年交界断面水质达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标率为100%。
3.主要江河水质。
西江云浮河段水质状况与上年持平,水质类别保持Ⅱ类以上,水质状况为优。
南山河上游河段水质保持上年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南山河下游河段、罗定江、蓬远河水质保持上年Ⅲ类,水质良好。
新兴江水质状况与去年持平,水质类别达到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三、声环境
区域环境噪声:2015年云浮市区(含云城、云安区)、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的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均达标,并达到1类区标准,区域声环境处于好水平。
道路交通噪声:全市各县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较上年略有好转,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6dB(A),跟上年(66.6dB(A))持平,超70dB(A)路段总路长11.1%,较上年下降了0.1个百分点。
功能区噪声:云浮市区功能区各类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均达标,全年达标率68.2%,较上年(71.0%)下降2.8个百分点,噪声污染比上年略有增加。
环境管理
一、抓好环保改革创新
全力探索环境执法创新,加强环境管理信用建设,建立环保“黑名单”制度,去年已有13家违规企业上榜。继续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建立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推进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完善环境污染违法案件移送机制。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云浮新区污水处理厂、云浮市创东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治理已实现第三方运营。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完成了市级环评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去年10月,国家环保部已发文取消云浮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的环评相关资质。
二、严守生态环保红线
认真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实施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去年以来共拒绝高污染项目35个,投资总额超过250亿元,责令200多家企业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立案查处41宗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案件。如:对拟引入的氨水、硫酸二甲酯、陶瓷、印染等高污染、高风险的项目,我局均与相关县(市)充分沟通,坚决予以拒绝引进。在把好准入关的同时,全力做好环保服务工作,制定环保部门权责清单,明确云安区和新区环保监管职责,赋予南园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积极配合园区项目开展环评报批工作;全力支持园区和产业集聚范围申报和建设,给予5个产业集聚范围出具环保支持性文件并协助上报,新成工业园扩园环评报告顺利通过省审批;继续做好云浮电厂D厂、华润水泥等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总量指标等事项均以最快速度予以落实,既有力支持了重大项目建设,又有效控制污染物增量。此外,去年我局还争取到省级以上专项资金支持项目56个共2.748亿元。
三、大力推进污染减排
我市列入2015年省减排计划的692个重点工程项目,到去来12月底已完成691个,完成率99.9%。全市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7座,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2.2万吨;全市8台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治理,8条日产2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完成了脱硝治理,完成清洁能源替代项目17个,完成工业尾气脱硫项目5个;完成工业废水工程治理项目2个及结构关停项目4个;以温氏集团畜禽养殖治理模式为标杆,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近670个(其中54个为新兴县增补的计划外项目);建成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厂4家,利用率占产生量的46%以上。预计2015年全市可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000吨(削减比例3.9%)、氨氮210吨(削减比例4.2%)、二氧化硫3000吨(削减比例11.7%)和氮氧化物5300吨(削减比例16.9%),可顺利完成省下达的2015年减排目标任务。
四、狠抓污染综合防治
一是切实抓好水源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水十条”,全力组织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市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实施4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佛洞河等河流整治工程56项,新兴县大南河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也已基本完成。重点抓好硫化工企业涉重金属废水治理工作,目前全市8家硫化工企业涉重金属废水均实现零排放,云硫矿山山前山后废水深度治理顺利完成,矿区内5个涌泉点的酸性水全部接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市区高峰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全力配合云安区开展整治西江沿岸码头,对42个码头发出了限期整改决定书,督促符合条件的码头完善手续,配合当地政府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码头予以取缔。
二是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气质量行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开展整治违法违规企业、水泥石材企业粉尘、建筑工地等专项整治行动12项,整治违法违规企业800多家,全市177项重点工程已完成134项。到12月底我市已完成淘汰黄标车11498辆(完成率157.61%),其中淘汰2005年底前入户营运黄标车2868辆(完成率103%),超额完成了2015年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各级交通部门共注销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营运证731个,注销老旧车辆营运证19个。各级财政部门共兑付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174.2万元,补贴车辆301台。特别是针对市区空气质量下降开展专项整治,对石材、水泥企业、砂石与堆矿场、建筑工地等全面治理,推动旧云六公路实施全面改造,有效遏制空气质量变差的趋势。
三是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去年我市首次申报国家级生态示范镇2个,目前已通过评审公示;省级8个生态镇(街)通过复查;完成农村环境整治项目33个,大力推进新兴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农村垃圾收集率达到98%以上,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特别是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去年9月,市政府在郁南县召开工作现场会,提出在“十三五”期间率先建成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区的目标。年度计划实施的150条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完成47项。
四是加强环境宣传。以纪念我国首个“环境日”为重点,组织开展以新《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宣传活动,加大媒体宣传频次,全年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000多份(册),在电视报刊报道环保新闻250多篇(次),环境宣传效果得到良好提升和好评。
五、严打环境违法行为。
以新《环保法》和《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为契机,对环境污染问题“零容忍”。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7000多人次,检查企业6746家次,责令整改企业683家,其中547宗报请政府采取切断电源停止生产,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5宗,处罚案件119宗,申请强制执行40宗,查封扣押案件10宗,限产停产案件1宗,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企业违法排污案件3宗,行政拘留3人。特别是针对市区空气质量下降的问题,重点加大火电、水泥、硫化工、陶瓷、石材等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力度,依法对9家粉尘污染企业实施限期整改,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不断加大环境信访调处力度,全年共受理处置环境信访案件1316宗,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出现因环保问题引发的到省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情况。市环保局局被评为2014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审中获优秀等次,连续3年被评为政协提案承办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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