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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14-04-09 14:55:00   信息来源:

2013年度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现将2013年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如下: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环境保护调控、服务、助推经济发展的作用,为建设幸福美丽新云浮作出了积极贡献。

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

1.空气质量。

采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降尘等污染因子作为空气质量评价项目,2013年全市各城区空气质量与上年基本持平,保持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以上水平;市城区降尘量年均值3.46吨/平方公里·月,低于8吨/平方公里·月(省推荐降尘控制标准)。全市各地空气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2.降水。

2013年云浮市城区和罗定市各布设降水监测点一个,全年逢雨必测,监测结果显示均未出现酸雨现象。

二、水环境

1.饮用水源水质。

2013年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达标率为100%。

2.交界断面水质。

2013年交界断面水质达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标率为100%。

3.主要江河水质。

西江云浮河段水质状况与上年持平,水质类别保持Ⅱ类以上,水质状况为优。

南山河、罗定江、新兴江、蓬远河水质保持上年Ⅲ类,水质良好

三、声环境

区域环境噪声:2013年云浮市、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和云安县的区域环境噪声均达1类区标准,区域声环境属较好水平。

道路交通噪声:全市各县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较上年略有加重,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7.4dB(A),较上年(66.8dB(A))上升0.6 dB(A),超70dB(A)路段总路长11.5%,较上年上升了1.2个百分点。

功能区噪声:云浮市区功能区各类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均达标,全年达标率69.4%,较上年(58.7%)上升10.7个百分点,噪声污染比上年有改善。

环境管理

    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3年,全市空气质量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上,市城区降尘量3.46 吨/平方公里·月,继续保持下降趋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全优天数为88.2%,排名全省前列;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河流水质和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保持在100%;西江云浮段水质保持Ⅱ类以上,南山河、南江河、新兴江等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上年Ⅲ类;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为100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均达1类区标准,保持良好水平。

    二、全力做好环境管理服务工作

高质量、超常规速度完成西江新区总规环评和水资源环保规划工作。全力协助云安电解锰项目通过省环保厅审批,以最快速度协助华润西江发电厂、中材水泥、华润水泥、中顺洁柔等一批重点项目选址和总量指标落实等工作,有力支持了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协助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园和新兴新成产业转移园开展考核工作和扩园工作,其中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园考核获优秀奖。狠抓污染减排工作列入全省减排计划的52个项目已全面完成,完成率100%。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坚守生态环保红线,坚决不让污染企业进入。以环境容量、总量和质量为尺度,实施项目环境准入差别化政策。严守环评审批“三条底线”,即:一是环评审批本身不违法,二是新批项目不留重大环境隐患,三是项目管理不出现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对不符合环保法规政策、污染严重、落后产能等方面项目严守环保底线,坚决予以否决。2013年共审批建设项目559个,否决和劝退项目33个。

    三、狠抓综合整治

一是抓好水污染防治。认真组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开展饮用水源全指标监测,完成乡镇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13年未发生危及饮用水源环境事件。全面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重点开展整治南山河上游污染行动,推进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全力推动河口污水处理厂等10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有力改善了水环境。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加强大气监测能力建设,升级改造了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现发布PM2.5等污染因子目标;突出抓好市区南山河亲水平台、中心城区周边等区域环境整治工作,促使300多家企业自觉完成环境整治任务,80家石材企业转型为纯经营以及111家城区石材企业实施搬迁;制定并实施城区锅炉整治方案,将市中心城区全部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结合创卫工作开展污水、粉尘、噪声、油烟等专项整治,督促市区垃圾填埋场完善渗滤液处置设施,确保各项环保指标达到创国卫要求。

    三是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完成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中期评估,各项规划目标均达到省要求;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全过程监管,继续推进硫化工企业重金属污染治理,督促云浮硫铁矿各废水处理站完成除铊设施建设。继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新增2家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是切实推进“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没有出现因环保问题引发的到省进京集体上访情况。圆满完成南江河水质保护议案办理并顺利结案,以及饮用水源保护提案的办理工作,得到代表、委员们的高度肯定。市区新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于2013年10月投入试运行,从2014年1月1日已正式发布PM2.5等数据;还印发了机动车排放提标、“黄标车”限行、锅炉污染整治和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等方案。

五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安排资金100万元对50条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项目。制定实施2013-2015年养殖场治理计划方案。罗定市泗纶镇被评为省级生态镇。新兴县还获得省农村连片环境整治竞争性扶持资金1000万元(连续扶持3年共3000万元)。

三、强化环境监管

积极构建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机制,实施环境监管的网格化、精细化。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综合监管,加强重点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深入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对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强化环保后督察工作。2013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966人次,检查企业7849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0宗,限期整改企业1500多家,受理环境信访案件602宗,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四、广泛深入宣传

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新闻媒体组织专题宣传,加强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和环境文化节等活动,组织开展以“倡导绿色环保新生活,共建美丽幸福新云浮”为主题的2013年纪念“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环保咨询、环保知识有奖问答、环保摄影大赛、派发环保购物袋等活动,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呼吁广大群众树立环保自觉,做环境保护的宣传者、推动者、实践者。2013年在各类媒体发表环保新闻600多条(次),张贴派发宣传海报资料2.1万份,设立环保橱窗35个,收到良好成效。

五、创新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出台了《云浮市公众举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奖励试行办法》;切实抓好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合并或调整环保行政审批事项7项,清理压减事项率为41.2%,圆满完成市政府要求压减率达到40%以上的目标,市本级环评审批效率提高50%以上。加强管理能力建设,新兴、云安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省验收。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或修订了10多项管理制度,加强环保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预防行政过错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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