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各县(市、区)对“黄标车” 实施限行的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3 15:33:00 信息来源:
关于我市各县(市、区)对“黄标车”
实施限行的听证公告
为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及《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需将我市 “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至各县(市、区)。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云浮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计划于2015年11月23日上午10点举行《云浮市城区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工作方案》的听证。符合规定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有申请举行听证的权利。需要参加听证的当事人请在2015年11月20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听证的书面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
(三)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
申请听证的,应当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我局将发出《听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监督科
联系电话:07668861298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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