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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1-12 09:43:31   信息来源:本网

   2021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围绕省委赋予云浮的目标定位,扛牢抓实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紧盯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工作情况

  2021年我市空气六项污染物指标阶段性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97%,较“十三五”平均优良率提升1.3个百分点;六项污染物指标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下降31.3%,改善幅度全省最大;臭氧浓度排名全省第2好,全年无重度污染以上天数。2021年我市西江六都水厂上游、都骑、新兴江松云、罗定江南江口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100%,其中西江都骑、六都水厂上游和罗定江南江口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新兴江松云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我市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100%。2021年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受理环境投诉870宗,同比下降38.6%,处理率为100%,结案率达95%,环境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抓系统治理,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部门责任分工,推进大气污染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遏制城区污染,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源精细化管控,开展工业大气污染源提升整治,多部门联合推进移动源及油品质量监管。此外,强化污染天气应对,2021年以来启动污染天气三级污染响应5次,降低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程度。二是聚焦国考断面和未达标水体整治。科学编制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强化系统推进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国考断面一级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全面落实2021年云浮市部分国考断面水质管控工作台账,紧盯水质目标,实施水质管控,督促相关单位有效落实治理工作。紧盯饮用水源环境安全,持续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整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全面完成新一轮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三是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完善疑似污染地块管理,筛选出40个疑似污染地块,纳入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管理;建立完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机制,完成全部14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周边监测,指导13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完成隐患排查,12家完成自行监测,加强建设用地联动监管,对27个土地使用权人发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知;印发实施《云浮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完成全市地下水监测现状信息调查,开展地下水考核点位达标方案编制工作,开展地下水环境区域点位超标成因分析及整改工作。

  (二)突出抓整改提升,坚决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一是迅速成立整改专班。督察组通报典型案例后,我局立即成立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整改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两高”项目监管执法工作。二是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印发《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贯彻落实措施》和《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内部审查程序》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约束,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准入。三是强力推进中央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按“一企一策”、分类整改原则,对4个未批先建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四是持之以恒全力抓紧抓实信访件办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群众信访举报件共181件,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办结161宗,阶段性办结21宗,其中13宗重点关注案件已办结8宗,阶段性办结5宗。累计责令整改问题企业97家次,立案处罚22家次,罚款金额约75万元。

  (三)突出抓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程序加快环评审批,提升服务效率。简化审批过程,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办结时限压缩了75%。二是探索推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和环评容缺受理等机制,转变管理方式,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目前我局对10个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以告知承诺制形式进行直接审批。三是坚持“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分别授予新兴分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审批权限后两地2021年审批环评项目57个,全市共审批环评项目133个。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广东微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000 亿片多层陶瓷电容器改扩建项目等重点项目环评需省厅审批,为尽快帮助企业落地,我局成立工作专班,指导项目开展环评相关工作,并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争取支持,该项目在2021年10月通过了环评审批。

  (四)突出抓减污降碳,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一是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发布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61家。二是严把准入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印发《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贯彻落实措施》和《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内部审查程序》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约束,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三是落实固废申报登记工作,精准掌握单位固废产生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固体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工作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有效加强。截至12月,我市石材加工企业在固废平台上注册数754家,比2020年增长204.2%,完成了年度申报数为681家,比2020年增长351%,申报产生量20.02万吨,比2020年增长292.55%,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五)突出抓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一是着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7621个自然村污水收集率大于40%,完成省下达目标,全市55个镇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300多座,有效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二是以提高生活污水治理率、黑臭水体整治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等三大目标任务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对43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并开展现场核查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公布我市省级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共9条,目前已整改完成2条,其余7条均已制定方案并开展整改工作。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完成全市各县(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矢量化边界图制定工作,形成全市禁养区“一张图”。

  (六)突出抓执法监管,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一是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执法检查、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等,加快环境问题整治。截至2021年12月底,各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0多人次,检查企业4000多家次,立案处罚案件163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1宗,罚没金额约1266.4万元;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方面,查封扣押案件16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9宗,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宗。二是实施差异化环境监管。制定并发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优化执法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守法无事不扰”工作机制。探索第三方协同强化日常监管,自动监控设施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有效杜绝造假行为。三是及时高效回应群众环境关切。2021年,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受理环境投诉870宗,同比下降38.6%,处理率为100%,结案率达95%,环境安全形势保持平稳。

  (七)突出规划引领,切实科学谋划和推动云浮生态环保高质量发展。一是印发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牵头编制《云浮市打造粤北生态展新高地行动计划(2021-2023)》,该行动计划已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分区施策,分类准入;统筹实施,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印发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璋分区管控方案,构建全市分区环境管控体系,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我局起草的《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八)突出抓能力建设,坚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政务公开有序推进。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1305条。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2021年12月28日,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7宗,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4宗,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3宗。多角度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科普日等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和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举办生态环境监测设施线上“云”体验活动,吸引2.19万人在线上点阅,全民绿色行动活力进一步激发。加强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2021年共有70个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向上级争取资金8551万元用于我市污染防治及环境基础能力建设。

  (九)突出抓党建引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共召开党组会议5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13次,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二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党员征订学习材料近400册,组织开展了5期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4期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报告和辅导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书记讲专题党课18次,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41场次,顺利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5个重点民生项目,累计编印党史学习教育简报89期。三是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等会议,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多次利用生态环境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四是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书记先后7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其他成员严格抓好分管科室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没有发生违反意识形态规定的事件。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已进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已全面开局,面临的问题更为突出、形势更为复杂,生态环境质量仍需进一步稳定改善。水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较重,部分断面水质仍有待巩固和改善,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大,新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需加大力气攻坚。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代会提出“一二三四五六”的工作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核心竞争力,努力构建更高质量的美丽云浮。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聚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攻坚突破,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后花园。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加快促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持续推进能耗“双控”工作,严格“两高”项目管理,推动石材、硫化工、水泥、陶瓷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三)精准施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强化巩固、防止反弹。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接续攻坚、久久为功。强化环境监管,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以解决,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完善部门联动、生态补偿、资金投入、督政问效等生态环境制度。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支撑保障。加大生态环境工作和公益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强化社会监督,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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