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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20-03-27 10:16:17   信息来源:本网

2019年度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现将2019年度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如下:

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

     2019年,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38微克/立方米。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年度均值达标准要求。全年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182天,良的天数为170天,轻度污染的天数为13天,中度污染的天数为0天,重度污染天数为0天,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6.4%,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6%,中度污染为0%,重度污染为0.0%。超标天数中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

市城区降尘量均值2.61吨/平方公里·月,低于8吨/平方公里·月(省推荐降尘控制标准)。

     二、水环境

    1.饮用水源水质。

2019年全市5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年度控制目标要求,西江饮用水源、金银河水库、湴表水库、大坞水库、岩头水库、大河水库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2.交界断面水质。

2019年西江交界断面水质达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达标率为100%。

     3.主要江河水质。

列入省控制目标的5个地表水断面中,西江西湾、都骑,罗定江大湾、南江口、新兴江松云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达到年度控制目标要求。

     三、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

2019年云浮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均达标,区域声环境处于好水平。

2.道路交通噪声。

市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污染较上年略有好转,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71.8dB(A),较上年(73.1dB(A))下降了1.3dB(A),超70dB(A)路段总路长77.9%,较上年下降了10.4个百分点。

3.功能区噪声。

云浮市区功能区、全年达标率为52.3%,较上年(64.4%)下降12.1个百分点。


环境管理

      一、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1、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措施涉及我市的整改措施共11项,截至12月底,已完成整改7项,分别是落实“河长制”机制、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21个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治、罗定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整改任务、新兴江畜禽污染整治任务和新兴县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建设任务;剩下4项工作正按序时进度开展。

     2、抓好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局印发《云浮市环保局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的3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8项,18项达到序时进度,4项未达序时进度,正在全力推动中。

     3、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我市问题28小项中已完成整改7小项,其它项正在加快整改中;固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21小项中已完成整改3小项,达到序时进度18小项。

      二、突出重点难点,聚力打好治污攻坚战

     (一)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建立了由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组织领导。提请市政府同意印发了《云浮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督促指导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治理及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我市5家省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已全面完成一企一策治理,建立市级VOCs重点监管名录(2019年),积极推进市级重点企业综合治理。推动粤电云河电厂循环流化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及水泥企业脱硫工程改造。加大移动污染源管控。每周在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黑烟车路检工作。全面完成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和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初次摸底并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推进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在重点交通运输通道建成了固定式遥感监测装置,新配备了遥感检测车、颗粒物激光雷达和单颗粒质谱仪,加强对移动污染源以及污染源解析工作能力,编制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精细化污染防控。持续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2019年春节假期,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100%,AQI为37,同比改善37.3%,中心城区春节期间基本实现零炮声。加快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严控无组织排放,2019年全市共完成整治1756家,完成率为91.9%。

     (二)着力打好碧水攻坚战。一是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优化调整。组织开展全市15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优化调整工作,已上报省政府审定。启动“千吨万人”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对南江、新兴江、南山河流域内涉水重点工业污染源开展专项核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和偷排漏排等问题。三是坚决取缔“十小”企业。加强“十小”的排查,持续开展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等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对符合“十小”企业的发现一间取缔一间。四是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列入河长“五清”整治任务的559个入河排污口,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五是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我市共有七处八段黑臭水体,目前7段已完成“初见成效”的评估工作,1段已完成整治,正在验收评估。六是落实水质监测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均开展地表水分析性监测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定期分析研判,对不达标断面提出整治措施,督促各地加快整治;对水质未达标、工作进度缓慢地区印发了水污染防治督办函。

     (三)全力实施净土防御战。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印发了《云浮市土壤污染防治协调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工作,加大污染源监管力度。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我市现有的55家土壤重点调查企业筛查,同时会商各有关单位,筛选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把名单及时上传到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更新。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污染防治。根据土壤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筛选,新增加了三家土壤重点行业企业进入云浮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并督促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完成了全市55家重点企业的内审和市级外审、纠偏工作评审、初步确定采样地块等工作环节,通过评审确定了采样方案, 正在进行采样分析,进度排名居全省前列。开展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建设,安排对郁南县南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平台第二分公司原生产经营地块所在地开展土壤修复治理示范工程,目前该项工作已开展土壤污染采样检测。正在起草土壤初步调查报告。

     三、扎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着力解决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环保法治意识。注重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氛围,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刊(播)发环保新闻报道120多篇,电台、电视台播报环保新闻或宣传标语近450多条(次),微信推送环保信息844条、微博449条。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活动8项,共派发宣传资料3万多份,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环保法治意识。二是加强信访调处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国庆70周年、澳门回归20周年等重要敏感时期环境信访维稳工作,期间没有出现涉生态环境的信访维稳案件。今年我局对省环境厅交办的13宗省专件均已报经省厅同意办结。全年我局共受理环境投诉1895宗,处理率100%,办结1816宗,结案率96%。我局主要领导包案的2宗主题教育突出信访案件均已于11月底前办结。三是加强环保专项执法,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油气回收升级改造专项检查、涉铊企业环境安全项检查、水泥、造纸、火电、陶瓷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治乱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涉及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截至12月底,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9478人次,检查企业6685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3宗,罚没金额895.22万元,责令整改企业235家,责令停产企业1家,移送行政拘留1宗,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污染犯罪案件8宗,实施查封扣押9宗。四是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以及一系列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定期召开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研判会。全面启用广东省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平台,实现企业环境风险信息、应急物资、应急预案等在线管理。约谈化工园区管委会负责人、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抽查,督促企业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在罗定市开展2019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四、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专项工作,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专项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一是打好扫黑除恶斗争。根据省、市部署要求,我局主动站位,迅速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有效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对内,增强干部职工政治自觉,摸排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对黑恶势力以及行业乱象查处不力等问题;对外,引导群众提高防范意识,警示企业遵纪守法,坚决“有黑必除、有恶必扫、有乱必治”。截至12月底,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摸排问题线索4条,其中2条已实现“清零”,2条正在核查。二是加强固体及危险废物综合管理。建立市级固体废物风险数据库,进一步摸清固体废物底数。目前已有454家企业纳入固体废物风险数据库管理系统登记和申报。督促新纳入平台申报登记的312家企业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在广东省固废平台进行年度申报。推进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大理石废渣综合处置项目2个,建成花岗岩废渣综合处置项目5个,建成边角料综合处置项目6个。云浮市工业废物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建设,已进入设备设施的招投标环节。加快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我市有2家金属矿采选企业列入整治清单,其中1家整治工作已经完成,另外1家正进行土壤治理、修复方案的筛选。对我市唯一一家伴生放射性矿利用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责令该公司对存在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整改。三是着力防范化解“邻避”风险。印发实施《云浮市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收集汇总项目建设情况。通过局主要领导深入项目实地察看指导、发函提醒属地政府、加强科普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强化“邻避”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四是持续推进总量减排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市污染源普查需核算的污染源总量为12047家,目前已完成核查核算上报工作。五是开展农村环境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印发实施《云浮市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服务乡村振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7.7%;7609个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占比99.41%;7654个自然村建立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占比100%。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79%以上,达到预期目标。六是推进生态“融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云浮市关于加快融湾发展,推进湾区生态“涵养地”建设的工作方案》,目前方案已报市牵头单位。七是贯彻落实国家排污许可制度。通过局公众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通告》,举办了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填报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填报质量。2019年,我市已全部完成年度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

     五、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初心使命大讲坛”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初心使命的重要论述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主题教育所列7+3个重点专项整治问题、市委“1+2+2”工作部署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确定“如何更加高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安全风险与对策分析”等8个调研课题,通过现场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深刻开展检视剖析。联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围绕“六个对照”,重点查找“五个差距”列明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有序开展整改落实。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更坚定了治污攻坚信心。二是成立中共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并印发了机关党委2019年工作计划;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及时跟进学习贯彻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到金龙社区、春岗山党建主题公园、长岗坡渡槽、廉洁教育基地、邓发故居、帮扶村党支部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印发并严格执行《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云浮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制度》等制度,拟定并签订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切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四是稳步有序推动机构改革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以及云城分局、云安分局、罗定分局、新兴分局、郁南分局等派出机构均已挂牌运作。编制并由市委印发《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同时,推进环境执法机构改革。市局设立生态环境督查执法科,各分局设立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直接开展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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