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 年 3 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现将 2018 年度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如下:
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
2018年,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
均值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 2.5 )年均值浓度为33微
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年均值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 ,
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
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34微克/立方米。按照《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
颗粒物(PM 2.5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一氧化碳、臭氧年度均
值达标准要求。全年有效监测天数为363天,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
天数为167天,良的天数为168天,轻度污染的天数为23天,中度
污染的天数为5天,重度污染天数为0天,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
92.3%,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6.3%,中度污染为1.4%,重度污染为
20.0%。超标天数中以细颗粒物(PM 2.5 )为首要污染物。
市城区降尘量均值2.73吨/平方公里·月,低于8吨/平方公里 ·
月(省推荐降尘控制标准)。
二、水环境
1 1 1 1 .饮用水源水质。
2018年全市5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年度控制目标要
求,西江饮用水源、金银河水库、湴表水库、大坞水库、岩头水
库、大河水库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2 2 2 2 .交界断面水质。
2018 年西江交界断面水质达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
达标率为 100%。
3 3 3 3 .主要江河水质。
列入省考核目标的 5 个地表水断面,西江西湾、都骑,罗定
江大湾、南江口、新兴江松云断面均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
三、声环境
1. 区域环境噪声。
2018 年云浮市区(含云城、云安区)、罗定市、新兴县、郁
南县的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均达标,并达到 1 类区标准 ,
区域声环境处于好水平。
2. 道路交通噪声。
全市各县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较上年略有加重,等效声级平
均值为 73.1dB(A),跟上年(71.4dB(A))升高了 2.7dB(A),超
70dB(A)路段总路长 88.3%,较上年上升了 40.2 个百分点。
3. 功能区噪声。
云浮市区功能区各类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均达标,全年达
标率为 61.3%,较上年(64.4%)下降 3.1 个百分点,功能区噪声
污染比上年略有改善。
环境管理
一、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1. 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涉及我市整改任务
11 项(3 个单项和 8 个共性整改事项),已完成 4 项,其他 7 项达
到序时进度。其中我市的三个单项整改事项进度如下: 一是基本
完成罗定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及 12 公里配
套管网、双东环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的尾水管网、泗纶镇
和罗镜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罗定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新建
200 吨/日渗滤液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运营。 二是南山河水
质整治初见成效。主要指标氨氮浓度由 2017 年上半年 6mg/L 左右
下降到 2018 年 12 月的 0.63mg/L,降幅 89%。2018 年依法立案查
处南山河流域环境违法行为 52 宗。目前,云浮城区(云城、高峰
街道)截排系统完善及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截排系统完善部分 )
的河道内污水管道完成铺设,九龙河至南山河六号陂的河道已完
成清淤,截至 12 月底,完成投资 1.25 亿元;污水管铺设完成约
24.483km,完成管网铺设总量的 95.91%。 三是新兴江整治达到如
期目标。新兴县列入禁养区的养殖场已经全部关停或搬迁,对遗存
养殖粪便进行覆盖固存。全县 679 户规模化养猪场全部完成环保
设施升级改造,其他畜禽规模养殖场已配套相应环保设施。通过
严格治理,劝退、关停、处理养殖场 384 家。2018 年对新兴江流
域 25 个涉水企业、养殖场作出行政处罚,移送公安机关 6 宗。新
兴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2018 年水质基本稳定在Ⅳ类以上,7-12
月新兴江陈舍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
2. 抓好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我市整改工作方案已
获省同意印发实施。广东发恩德矿业公司已排除“尾矿渣的堆高
已超过坝高”的环境安全隐患;广东新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
浮市雄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两个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污染防
治设施验收并恢复生产,2018 年处置尾矿 78 万吨。整治石材加
工厂 1162 家。
3. 抓好中央环保督察 “ 回头看 ” 迎检整改工作 。报送中央环
保督察调阅资料 16 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会议简报和
信息 45 期。通过边督边改,每天收集、整理我市边督边改情况和
典型案例并按时上报和向公众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
间,我市共收到交办案件 97 宗,均已按要求全部办结。
二、突出重点难点,聚力打好治污攻坚战
(一)着力打好碧水攻坚战。一是云浮市西江饮用水源保护
区内 7 个码头、2 个石料厂全部清拆完成;保护区内 5 个村庄 4
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完成,提前一个月完成国家整治任务。
二是全力做好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已完成整治 8 段水体,其中
7 段已完成“初见成效”的评估工作,1 段正在效果评估。 三是加
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我市列入《粤水十条 》
整治计划的 9 个工业园区全部完成整治;我市共有 563 个地下油
罐需进行改造,已有 481 个完成改换为双层罐或设置了防渗池,
完成比例为 85%。
(二)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大力开展“散乱污”工业
企业(场所)综合整治。2018 年,全市完成整治 817 家,完成率
为 42.8%,达到 40%的年度工作目标。 二是重点加强电厂、水泥 、
硫化工、石材加工等行业监管。关停了粤电云河电厂 1-2 号机组 ,
完成云浮电厂 B 厂、罗定粤泷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认真部署水泥
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工作,云浮(天山)水泥有
限公司、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已完成窑头除尘设施提标改造。
全市 33 家人造石生产企业全部完成 VOC 污染治理设施建设。2018
年全市查处石材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125 宗。 三是联合市交通运输
局、市公安局开展黑烟车路检工作,检测各类汽车 152 辆,查处
超标车辆 15 辆,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15 份。 四是加强污染
天气应对,强化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我市通过提前部署,加
强宣传,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做好空气污染预报预警,有效落实春
节烟花爆竹管控,春节期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100%,较 2017
年春节期间提高 14.3%,PM2.5、PM10 平均浓度较 2017 年春节期
间下降 43.7%和 37.7%。在除夕晚上至年初一早上实现城区“零炮
声”。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通报 2018 年春节期间全省空气质量及
扎实做好元宵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函》中高度肯定了我市切
实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
(三)扎实推进净土防御战。一是按照《云浮市土壤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编制了《云浮市农业局实施土壤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云农〔2018〕2 号),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
治。根据省农业厅的部署,由省统一采购委托第三方机构广州市
安纳公司实施样品采集工作。完成无机表层土壤样点 666 个,有
机表层土壤样点 53 个,农产品(水稻)样点 208 个;弃采无机表
层土壤样点 7 个,农产品(水稻)样点 17 个,现已完成全部采样 。
二是完成《云浮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实施方案》编
制,是第一批报送省审核地市之一。第一阶段为启动初步调查(定
性调查),形成了我市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和重点工业园区清单。该
项工作已完初步成全市 50 家重点企业的走访调查、信息采集、资
料分析和风险筛查工作,形成《云浮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
境初步调查(定性调查)报告(稿)》和《云浮市重点行业企业地
块信息风险筛查报告(稿)》。目前已进入第二阶段初步风险筛查
环节,其中 27 个企业已启动。
(四 ) 认真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 一是通过举行危险
废物管理培训班,开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专项行动 ,
加强日常监管,不断充实涉废企业名单,已有 172 家涉废企业完
成年度申报, “三个一”工作落实情况受到省政府督查组充分肯定 。
二是各地各镇(街)全面开展对固体废物相关企业走访谈话。市
县两级公安、交通、海事、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全力开展“陆
上堵、水上查”,尤其是与广西接壤的罗定市、郁南县,水、陆两
路 24 小时严防死守,坚决遏制过境非法运输固体废物行为。陆路
运输设置检查站 74 个次,出动检查人员 1433 人次,发现疑似问
题车辆 9 车次;水路运输检查情况。现场巡航 28 次,出动执法人
员 49 人次,现场检查船舶 83 艘次,进出港口核查船舶 643 艘次 ,
未发现固体非法转移倾倒行为。
三、不断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科学有序实施环保规划,严格落实
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坚决拒绝高污染项目。2018 年我局共审
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320 个,拒绝较大投资的涉水项目 5 个,投
资额近 3 亿元。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 、
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
行为。2018 年全市出动约 1.5 万人次,检查企业 5630 家,立案
370 宗,罚没金额 2306 万元,责令整改企业 49 家,停产企业 2
家,对违法企业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1 宗,移送行政拘留 15
宗,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4 宗,查封扣押 10 宗。 三是做好
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受理环境投诉共 2101 宗,处理率 100%,结
案 1919 宗,结案率 91%。全年没有发生因环保问题引发进京集体
上访和非正常上访。
四、强化环保宣教工作,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一是抓好立法立规工作。制定印发实施了《云浮市石材加工
行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云浮市石材加工行业环境污染
防治技术指南》。开展石材行业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前期工作 二是组
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对“七五”普法以来有关工作进行了
自查自纠,完善了普法工作和责任清单。 三是做好环保宣教培训
工作。举办石材企业环保培训,强化环保管理及环境污染防治;
举办全市环境执法实务培训班,切实提高我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
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微信、微
博和云浮环保公众网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我市环保中心工作,
组织举办了 2018 年云浮市纪念“六五环境日”暨第二次全国污染
源普查一系列环保宣传活动,2018 年,在市以上报刊报道环保新
闻260多篇,电台、电视台播报环保新闻或宣传标语近220条(次) ,
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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