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云浮市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31 09:17:27 信息来源:本网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省委赋予云浮的目标定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1年度云浮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2023〕 1号)的有关要求,我市开展了2021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云城区、云安区、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均获得良好等次。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力,高标准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确保“十四五”各项目标任务能圆满完成。
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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