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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云浮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21 09:10:20   信息来源:本网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扎实成效。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市开展了2020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

  罗定市。

  二、良好等次

  云城区、云安区、新兴县、郁南县。

  本考核适用于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同志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各县(市、区)的考核结果等同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同志的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考核结果抄送监察机关及组织、人事部门。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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