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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鼓励工业企业推进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切实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我局制定了《云城区固定源NOx减排奖补试点方案与申报指南》和《云城区VOCs减排奖补试点方案与申报指南》,请各有关企业认真阅读文件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申报实施。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