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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23-11-24 14:41:30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以来,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和县委“135”发展战略及“138”具体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全力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力招商引资,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0月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9件,其中报告书10件,报告表29件,登记表网上备案34件。项目总投资18.6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亿元。

  一、加强项目指导,推进重大项目落地

  主动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对照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做好项目前期方案论证和涉“三线一单”核实,及时提醒建设单位落实环评主体责任,提前介入指导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掌握项目环评进展,防范“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行为。“全流程”帮助指导重点项目企业做好项目立项、选址、环评编制、技术评估、审批办理、自主验收等各环节工作,推动项目高效高质、合法合规建设投运。如为加快县新兴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环评审批,专门指派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股室负责人对该项目全程跟踪,提前介入,及时对接,充分利用好市下放给县环评审批权限,项目建设单位于今年9月已取得环评批复。

  二、优化审批流程,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不良影响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按政策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23年以来对15个市县重点项目进行豁免环评审批。对环境影响小、实行环评登记表备案且可以通过排污许可制度管理的建设项目,鼓励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在环评登记备案的同时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工作,实施“同步申请、同步审核、同步办结”服务。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受理即转评估,大幅缩减环评审批时限,推动项目早日依法开工建设。全程网办行政许可,简化办事流程,量化政务服务标准,精简申报材料,细化工作指引,减少企业现场跑腿,全面实现“只跑一次”。

  三、监督与帮扶指导结合,提高企业环境水平

  通过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工作专项检查等,督促和指导项目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到位,并依法做好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主动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整改和完善有关环境管理制度。今年10月,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工作专项检查,已督促4家企业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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