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2025年云浮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照纳入条件,初步筛选13家企业纳入2025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将实行差异化监管,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以非现场执法检查为主。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并通过以下方式于2024年12月30日前反馈我局:
一、拨打电话0766-8813173,直接把您的意见建议告诉我们的工作人员。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yfhjjc@163.com,请在邮件标题加注“正面清单意见反馈”字样。
三、邮寄纸质信函至: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请在信封表面加注“正面清单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2025年云浮市生态环境督查执法正面清单初选企业名单.xlsx
附件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