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2024〕5号)要求,我局组织对申报试点单位进行审查,现将通过审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固废辐射管理科,并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联系电话:0766-8866373,电子邮箱:YFSTHJGFK@163.com 。
附件:云浮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名单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云浮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