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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聚集性活动防控工作,2021年1月22日,云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云浮市2021年春节前后聚集性活动防控工作指引》,严防发生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坚决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底线,确保疫情“零发”金字招牌常态化。指引全文如下:
云浮市2021年春节前后聚集性活动防控
工作指引
根据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会议等大型活动防控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原则上不举办100人以上会议,确需举办的,尽量采取线上或视频方式,线下举办要在慎重评估的基础上,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主办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和属地责任,严格制定落实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7天报属地县级以上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备案(民营企业和社会团体要同时报属地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举办。会议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不邀请省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云返云人员、入境后刚解除隔离人员和近期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人员参加。
(二)各单位一律取消50人以上团拜、慰问、联欢、聚餐、年会、培训、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聚集性活动,举办50人以下的上述活动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不邀请省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云返云人员、入境后刚解除隔离人员和近期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人员参加。
二、重点场所防控
(三)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不举办大型促销、营销集会、年会联欢等聚集性活动,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减轻线下人员聚集压力。落实工作人员、顾客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监测等准入制度。要动态掌握进入人员数量,付款结账地点设置“一米线”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要限制瞬时客流量,大力推行自助购物结算,在人流较多时要开通更多的购物结算通道,尽量缩短顾客排队等候时间。
(四)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聚集性活动。市、县两级民宗部门要及时发布相关防控指引。各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五)旅游景区、影剧院、酒吧、KTV、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入场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或座位数的75%。要健全门票或进场分时段预约制度,严格控制现场领票、购票或进场人员数量,灵活采取限流措施,引导错峰预约进场,落实进场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引导游客“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做好个人防护。酒吧、KTV暂停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影剧院要延长场间休息时间,落实每场一消毒、不同影厅错时排场,避免进出场观众聚集。
(六)医疗机构要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等医疗管理服务,有效分流患者,减少人员大量聚集。加强发热门诊和住院病例管理,落实各项监测,严防医院感染。
(七)“两站一码头”要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和旅客疏导,通过信息提醒等手段提前告知班次延迟等情况,尽量减少旅客等候时间,切实降低人流密度。各类公路服务区(停车区、休息区、加油站等)要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加强车流、人流疏导管控,减少人员聚集。
(八)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做好师生和家长的引导,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和密闭空间场所进行长时间活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三、宴请餐饮活动防控
(九)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上级规定,带头宣传好疫情防控政策,不参加超规定人数的宴请、聚会等聚集活动,大力宣传引导群众不参与规模性聚会,不参与群体性、超过规模的宴请,不大摆宴席,尤其不要到市外参加宴席活动。
(十)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居民家庭确需自办婚宴、寿宴、丧宴等宴席,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要制定防控方案,向属地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由村(社区)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不邀请省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云返云人员、入境后刚解除隔离人员和近期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人员参加。
(十一)餐饮服务单位承办宴席的,要严格制定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7天到属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承办。同一时段、同一区域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正常承载量的75%、人数上限不超过100人,每桌就餐人数控制在座位数的80%以下,要拉开桌椅间距,确保餐位间隔在1米以上。不得承办有省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云返云人员、入境后刚解除隔离人员和近期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人员参加的宴席。
四、村(社区)聚集性活动防控
(十二)乡村元宵、庙会、灯会、炮会、年例、集体祭祀等习俗活动,能简尽简、能停尽停,确需举办的,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要制定防控方案,向属地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由村(社区)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不邀请省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云返云人员、入境后刚解除隔离人员和近期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人员参加。
(十三)加强圩镇集市、乡村旅游点、村(居)民活动中心、民宿、棋牌室、养生馆、健身房等公众场所防控管理,严厉查处聚众打麻将、打牌赌博等违法行为。
五、各级各部门防控责任
(十四)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县(市、区)统一指挥、镇(街)组织协调实施、村(社区)为单元的防控责任体系,加强微网格管理,全面落实镇(街)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的网格分包机制,坚持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分片把守,推动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落到一线。要全面压实村(社区)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党员、网格员、民兵、教师、志愿者等群体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群防群控,确保全市城乡疫情防控无死角、全覆盖。
(十五)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要求,切实担起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对主管行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尤其督促落实做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常态化管理措施。要深入开展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加强对重点场所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督促整改落实。
本指引实施过程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此前我市有关防控措施与本指引不一致的,以本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