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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09 10:19:06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27日在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云浮市审计局局长    李 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市委“248”战略目标体系和“365”竞标争先体系,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依法履职担当,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来之不易的新成绩。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坚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积极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7,982万元,同比增长2.09%,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积极做好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全市争取新增债券资金727,000万元,其中市本级104,550万元,保障了重点工程项目加快建设。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领域持续加力。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统一按5%比例压减市本级部门办公经费、车辆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总量只减不增;落实各项基本民生政策,市本级安排民生资金266,225万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大事要事全面保障,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市本级安排资金101,791万元用于支持“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相关财政资金24,647万元,加快绿美云浮生态建设步伐;出台《云浮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试行)》,统筹安排36,000万元用于支持承接产业有序转移。

  ——政治属性持续增强审计整改有效落实。建立重大会议及领导批示落实台账,收到市领导批示件29份,均已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工作专报7份、简报5份。推动整合人大、组织等部门力量,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2024年6月,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95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235个,整改到位率79.66%,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86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4.09%;分阶段整改的59个问题,整改完成率45.76%;持续整改的50个问题,整改完成率66%。制定或修订制度66项,追责问责4人,整改金额269,017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市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69,203万元、总支出911,508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91,558万元、总支出391,200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642万元、总支出1,893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09,412万元、总支出428,25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云浮新区财政局等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市财政局未按规定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21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12,329.87万元纳入年初预算;有3个项目2022年预算执行率分别为0%、30%和71%的情况下,2023年仍安排较大的预算金额且2023年预算执行率分别仅有0%、8%和20%,如:城区道路维修建设项目2022年安排预算3,000万元、执行率为30%,2023年仍安排预算4,000万元且执行率仅有8%。

  2.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24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在30天内分配下达,涉及金额48,412.86万元,最长超期308天。

  3.未足额征缴非税收入。一是云浮新区财政局未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少列当年财政收入128.04万元。二是新兴中药学校等3个单位未及时将专业技能考试费等非税收入62.08万元上缴财政。三是新兴中药学校少收租金3.93万元。

  4.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市土地储备中心等3个单位未及时对存量资金进行有效清理盘活,涉及金额1,026.16万元,资金沉淀时间长达5年至15年不等。

  5.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按规定在2023年底前将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18,000万元注资主平台开发公司。二是云浮技师学院和佛云新能源交通公司挤占省、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5.93万元。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市农业农村局等10个市本级部门及12个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金投入效益低下。一是市体育中心管护不到位,导致市体育公园价值29.73万元乔木死亡。二是新兴中药学校对3个校企合作共建的南药种植项目监管不到位,从现场看,3个项目均杂草丛生,其中1个项目已荒废,涉及财政资金88万元。

  2.财政资金使用规范一是市文广旅体局等5个单位有10项专项资金共136.63万元被挤占用于日常经费等支出。二是新兴中药学校有6项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低,最高只有43.45%,最低为0%,涉及预算金额1,198.46万元。

  3.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一是新兴中药学校等4个单位有32笔大额支出共1,075.22万元和14项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决策依据不充分。二是市农业农村局等10个单位部分支出存在缺少验收手续、未附接待清单等问题,涉及金额126.85万元。三是新兴中药学校少列招生公务接待支出29.76万元。四是市文化馆等4个单位共有4名干部违规经商或在企业兼职。

  4.政府采购和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市政务和数据局有1个项目在未通过第三方机构测评的情况下却验收通过并支付尾款,涉及金额225.50万元。二是新兴中药学校等5个单位多计工程款33.62万元。

  (三)县镇级财政管理审计

  结合县级财政管理和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云城区、郁南县及其有关部门、云城街道等5个镇(街)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镇级有关部门(单位)能持续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收入未及时收缴。一是高峰街道和思劳镇未及时征收土石方处置收入3,188.91万元。二是大湾镇等18个单位未及时将租金、利息等331.76万元上缴财政。

  2.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云城区和郁南县未及时拨付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等5,004.17万元。二是截至2023年底,云城区2019年后新增暂付性款项挂账余额占“两本预算”支出之和的18.30%,远超5%的规定。三是郁南县财政局未及时追回2019年借出款项和代垫款项共228万元。

  3.基本民生资金保障未全面落实。一是郁南县财政局未按预算安排拨付养老保险金,导致机关养老保险统筹账户收不抵支、占用个人账户基金4,728.89万元发放待遇。二是云城区未及时拨付医疗救助结算基金和“五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共4,059万元,应配套未配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1,002.15万元。

  4.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一是云城街道等3个单位挪用拆旧复垦专项资金等共458.83万元,用于支付日常运作经费等与专项工作无关的支出。二是云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未实施项目验收的情况下,提前全额支付4个项目奖补资金300万元。三是建城镇违规将征地拆迁工作经费162.27万元转入镇农民用水户协会,脱离财政监管。

  5.重大事项决策不严谨一是建城镇等6个单位有107笔大额支出共1,052.11万元和44项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决策依据不充分。二是富林镇有1个种植项目决策不科学,造成财政资金损失46.53万元。

  6.违反财经制度一是罗城街道等4个单位公务接待未附公函、接待消费明细和事前审批等资料,涉及金额182.86万元。二是罗城街道等3个单位向下属企业转嫁摊派费用98.45万元。三是新兴县太平镇和建城镇饭堂存在实际餐费支出高于自定标准、班子成员未缴纳饭堂餐费等问题,涉及金额31.35万元。四是新兴县太平镇有2名事业编制人员违规经商。

  二、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结合市县级财政管理审计等,关注了市本级、云城区、云安区和郁南县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区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发挥债券资金作用,有效拉动投资,支撑经济回升向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债券资金被挪用或闲置。一是云城区财政局等3个单位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276.97万元挪用于项目外支出。二是郁南县和市城区污水处理公司因项目推进缓慢,导致27,803.88万元的债券资金闲置。

  (二)未及时支付债券利息。云城区财政局和云浮新区财政局未及时支付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利息42,725.23万元。

  (三)提前支付工程款。郁南县中医院和佛云园综合服务中心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3,000.52万元。

  (四)虚大工程成本。郁南县城市和房屋管理中心等6个单位有9个项目多计工程款、设计勘察费共1,136.59万元。

  (五)违反招投标规定。郁南县自然资源局将1个债券项目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投标,导致多计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费22.56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审计

  审计了云浮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能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在全省排名连续两年提升,从2021年的全省第19位升至2023年的第13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升。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自然资源局推动工程建设分期办理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力度不足,截至2023年底全市仅云城区、云安区、罗定市有12个项目分期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新兴县和郁南县仍未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市自然资源局未明确线上平台完成时间、未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导致项目审批事项未完全实现多测合一。三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建立的市政道路开挖计划信息共享机制仅对共享内容、共享信息推送形式等作出要求,内容过于简单。四是市商务局推动口岸单证电子化力度不足,提货、办单、换单等环节仍需线下办理,未能实现全流程物流作业无纸化。

  2.线上采购业务部分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市财政局推进线上政府采购业务力度不足,远程采购开标率仅37.7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5%;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额仅为全省平均线上融资额的25.65%。

  (二)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网络安全审计

  审计了云浮市2021年至2023年6月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网络安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能落实关于“数字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全市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不断加强。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信息系统长时间未更新或使用率低。一是市教育局云浮智慧教育云平台有12个模块的信息自2020年4月以来未更新。二是市林业局智慧林长制管理系统有5个模块自2022年10月建成后未投入使用。三是市文广旅体局对“云宝带你游云浮”小程序宣传力度不够大、内容更新少,自2022年9月建成以来仅有87人注册该小程序,使用率低。

  2.数据共享不完整。一是市政务和数据局及其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制定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制度,不利于数据共享工作推进。二是市政务和数据局未在“粤智助”平台上线水、电等与群众生活相关的公共服务,且未督促数据共享单位按要求更新830个共享目录数据,影响群众办事便利度。

  3.系统数据存在安全风险一是市文广旅体局的云浮市智慧文旅系统最高管理权限账号、市生态环境局的云浮市大气污染综合管控平台负责人账号均由第三方运维公司管理使用,易造成数据泄露。二是新兴中药学校数智校园系统将大量个人信息存储在互联网,但未约定数据保密措施和责任,数据存在安全风险。

  4.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市社科联等8个单位对网络安全不够重视,未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度或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未明确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和网络安全负责人。

  (三)公共交通运输政策落实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

  审计了云浮市2020年至2023年6月公共交通运输政策落实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云浮市各级各部门(单位)推行了老年人乘坐公交优待等政策,逐步推进我市公交行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共交通资金管理不严。一是5个县(市、区)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等,涉及金额4,529.42万元。二是交通运输部门监管不到位,未能发现公交企业利用老年人交通IC卡刷卡系统漏洞套取补助资金43.10万元。

  2.公共交通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罗定市和郁南县未按规定制定城市公共汽车线网规划。二是市交通运输局未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是全市61条公交线路中有45条的发车时间间隔大于规定的20分钟。

  3.氢能公交委托运营服务监管存在漏洞由于合同约定不明晰,佛云新能源交通公司未对委托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在部分公交车停运的情况下,仍支付委托运营服务费111.01万元,如:2020年,投入使用的22辆公交车合计停运1,073天,仍支付了62.65万元委托运营服务费。

  (四)镇域经济审计

  审计了云浮市2023年镇域经济发展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镇(街)能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实施“政银企村”共建养殖小区项目、培育乡村振兴车间、发展特色驻镇产业项目等举措,有力加快镇域经济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经济发展监测指标未达到预期目标2023年度对镇域经济监测考核共有6个经济发展指标,除华石镇外,其余62个镇(街)均存在部分指标未达标的问题,如:有46个镇(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未达标、有39个镇(街)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销售(营业额)未达标。

  2.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进度缓慢,新城镇等6个镇有144个乡村振兴项目未开展,占上述镇规划项目数的64%;思劳镇等10个镇有43个驻镇帮镇扶村项目未完成,占上述镇规划项目数的66.15%;罗定市有2个养殖小区项目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建成投产。二是车岗镇和大湾镇2个养殖小区未获得动物防疫行政许可就投产。

  (五)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集聚地)发展审计

  审计了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及5个县(市、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集聚地)2021年至2022年发展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能加强项目落地的要素保障,切实加快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园区规范化建设不到位。一是5个县(市、区)区域评估工作执行不到位,未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等应当评估的事项进行评估,不利于项目快速落地。二是云安工业园管委会未能对化工园区实行完全封闭化管理,也未按规定报送更新后的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三是罗定市双东环保工业园服务中心未编制工业园的环境保护方案和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四是郁南县未按规定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不利于园区安全管理。

  2.项目管理不严谨不规范。一是佛云园管委会和罗定市亿达投资公司未充分考虑场地内土石方平衡,造成项目建设成本增加816.22万元。二是佛云园管委会对工程前期工作调研不充分,导致工程中止,浪费财政资金94.22万元。三是新兴新成工业园管委会等3个单位有24个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问题。

  3.资金使用、拨付合规。一是新兴新成工业园开发公司提前支付工程款8,971.10万元。二是郁南县财政局未按规定将省级专项资金978.45万元拨付至相关企业。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

  审计了云浮市2021年至2022年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单位)能加大基础教育投入,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增强基础教育保障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学位供给保障不一是郁南县和云浮新区共有3个新建住宅小区未按规定配建幼儿园或缴纳教育配套建设费。二是云城区和罗定市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不足,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区(市)在园幼儿比例分别为21.06%、34.66%,均低于规定的50%。三是云城区等4个县(市、区)未按计划完成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任务,实际新增公办学位比年度计划少5,700个。

  2.师资力量未达要求。一是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为46.10%,未达到70%的要求。二是小学、初中、高中的高级职称教师占比分别只有8.23%、20.81%和27.64%,未达到15%、30%和40%的要求。

  3.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11个镇(街)未按规定执行镇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二是市教育局执行课后服务政策不到位,未能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三是“县管校聘”改革推进缓慢,教师考核未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四是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仅为在编教师的38.97%,未达到70%以上的要求。

  4.资金资产管理善。一是省级及以上基础教育专项资金11,727.52万元滞留在县级财政,未能发挥资金效益。二是市教育局未及时分配上级专项资金5,664.44万元。三是市特殊教育学校工程进度缓慢,有1个项目超期4年多仍未投入使用。四是市特殊教育学校等9所学校资产管理混乱,部分图书资产损毁丢失。五是市邓发纪念中学等3所学校部分采购项目验收不严谨,实物与验收清单不相符。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审计

  审计了云浮市2022年至2023年6月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能持续改善就医条件,不断优化医疗人才队伍,全市医疗卫生水平稳步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1.医疗机构违规收费一是罗平镇卫生院等3家医疗机构存在串换诊疗项目、重复收取检查费用等问题,多获得医保基金245.93万元。二是船步镇卫生院等45家乡镇卫生院给在精神病医院住院的病人重复开出精神病药物,涉及金额26.13万元。

  2.专项资金支出缓慢或申请不及时。一是市人民医院高水平医院建设进度缓慢,仍有6,200万元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在2023年底前使用完毕。二是市卫生健康局未及时为市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申请重点专科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

  3.财务管理混乱。一是市中医院内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出纳人员持有加盖全套印章的空白支票。二是市中医院未及时将其他单位无偿划拨的物资登记入库。三是市妇幼保健院未及时对结算核减的工程款进行账务处理,虚增负债278.21万元。

  (三)公共投资审计

  审计了云浮市2022年镇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绩效、云浮市2023年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云浮西江新城智能制造园基础设施项目和镇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市不断加大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促进园区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新兴县太平镇等3个镇(街)有22个项目的承建单位涉嫌违规转包,涉及金额15,691.67万元。二是市云新公司等8个单位有24个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按规定办理停工复工手续等问题。三是郁南水电公司有1个项目未及时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四是市云新公司1个项目的监理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设置不合理的排他性条款,影响招标公平性。

  2.多计或虚高工程价款一是新城镇等10个镇有33个项目多计工程款4,195.01万元。二是里洞镇等3个单位有4个项目材料价格虚高401.40万元。三是新兴县太平镇有3个项目部分材料未充分参考周边地区的价格信息,造价偏高322.12万元。四是稔村镇等7个镇有9个项目因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高于立项批复金额等,多计设计费105.64万元。

  3.挪用或闲置企业债券资金。市云新公司挪用企业债券资金4,945.06万元,用于项目外支出;闲置企业债券资金4,704.03万元超2年。

  4.未严格执行合同。一是里洞镇等3个单位提前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款602.53万元。二是市云新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收取1个项目的违约金和扣回预付款,涉及金额54.01万元。三是云城街道有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造成资金浪费44.78万元。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

  审计了云浮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和经营情况、市云兴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和经营业务绩效情况,结合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集聚地)发展情况专项审计,重点关注了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能加强管理,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不力。一是推动企业瘦身健体不到位,部分企业合并后未真正精简人员,未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配置管理人员,企业管理层臃肿;部分资产同质、经营同类特点的企业未能对资源、资产、人员有效整合和重组。二是市国资委与其监管企业权责关系不清、层级管理不明,未真正赋予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未能实现由“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企业亦未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一是市煤气公司出纳人员公款私存累计178.23万元。二是市金地矿业公司超股东出资比例承担投资项目的成本费用,多支出45万元。三是市振云公司等4家企业违规使用公款11.11万元购买个人服装。

  3.资金资产未发挥效益。一是市运达公司和市安达公司共有3个项目结存资金、借款等滞留在公司银行账户,涉及金额7,410万元。二是佛云园投资开发公司闲置房产和土地面积34.98万平方米,闲置时间最长达13年。三是佛云新能源交通公司闲置新能源汽车,涉及原值13,800万元。

  4.资产出租不规范。一是市煤气公司签订损害自身利益的合同,约定并承担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等费用110万元。二是佛云园投资开发公司未及时追收租金94.91万元。三是市云兴公司等3家企业出租资产未按规定进行评估,涉及房产和土地面积7,835平方米。

  5.资产管理不善一是市煤气公司账面原值78.63万元的53项实物资产缺失。二是市路灯公司的材料出入库汇总记录与维护登记台账记录不一致。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县级财政管理审计等,关注1个县、11个市本级部门及12个下属单位和5个镇(街)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逐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运营处置不规范。一是佛云园管委会等4个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回投资项目本金和资产收益,涉及本金202.80万元、租金和分红362.07万元,存在资金损失风险。二是市妇联未经审批出借3处房屋给合作单位使用,涉及房屋面积578平方米。

  2.资产底数不清。一是市文广旅体局等5个单位资产未办理或变更产权登记,涉及40宗房产和土地面积16.01万平方米。二是市公安局云城分局有9处房产无权属证明或权属不清,涉及面积5,047.72平方米。三是市农业农村局等9个单位的部分固定资产未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涉及固定资产原值101.38万元、房产和土地面积1.70万平方米。

  3.资产长期闲置。市妇联等8个单位的设备设施、房产闲置,闲置时间最长超2年,涉及设备设施原值300.26万元,房产面积4,492.15平方米。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了“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政策落实情况,并结合有关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重点关注了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和水资源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能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开发利用监管不严一是云浮西江新城智能制造园基础设施项目1,072.44亩用地不符合“三区三线”规划。二是罗定、新兴、郁南3个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未完成地块“三通一平”等,造成417.75亩土地未能及时开发利用。三是罗城街道有117.77亩违法用地未及时完成整改。

  2.耕地保护不力。一是市农业农村局未能对全市撂荒耕地情况开展定期排查,撂荒耕地底数不清。二是建城镇未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涉及面积491.89亩。三是富林镇和建城镇垦造水田项目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后期管理不力,形成撂荒耕地350.65亩。四是富林镇和新兴县太平镇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涉及面积259.30亩。

  3.林地管理不到位。一是云城街道未及时对林地进行登记,涉及面积2,369亩。二是建城镇推动深耕南药的林地复绿工作不到位,未复绿林地面积129亩。

  4.落实“河长制”不扎实。一是郁南县县镇村三级河长有10,719条河长巡查记录为事后补录信息、补录率高达86.58%,有27名镇、村级河长巡河次数未达要求。二是郁南县911条村级河流中仅有131条设置了河长制公示牌。三是郁南县12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问题清单完全一致,无针对性。

  5.水污染防治管控不力。一是郁南县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低,仅为14.84%。二是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对吉祖湖进行水质检测,黑臭水体排查不彻底。三是郁南县河长办未对向阳水库非法网箱养鱼的问题进行清理,涉及水域面积2.50万平方米。四是郁南县水务局未对县内小水电生态流量进行有效监测,有31座小水电的监测设施未处于在线监测状态,在线率仅为55.71%。

  6.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一是郁南县水利事务管理中心审核把关不严,多支净水设备款496.60万元;提前支付供水工程、水库安全运行治理工程款共1,917.60万元。二是郁南县有8个水利项目资金3,254.94万元未使用。三是新兴县太平镇和建城镇多计地上附着物面积、错套补偿价格标准等,多支付补偿款45.87万元。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7月以来,通过审计和“巡审结合”,发现并移送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违纪违法线索32起,主要涉及集体资产损失、涉嫌串通投标、优亲厚友、挪用公款以及多结算政府采购款项等。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担当作为,扎实推动重大政策部署走深走实。一是扛起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责任,充分发挥债券、拆旧复垦等资金的使用效益,助推“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二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对标深圳、广州等地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做法,进一步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线上政府采购等业务落地落实的具体举措,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服务的便利度。三是持续推进工业园区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类规划、预案,提升建设项目的严谨性和规范性,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二)加强收支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各类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资金应收尽收。二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大力压减非急需刚性支出,增强落实镇域经济、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水平。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建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重点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对绩效结果的运用和绩效问责。

  (三)坚持底线思维,不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一是重点关注地方财政收支紧张的情况,防范库款支付风险,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稳妥有序推进债券项目建设,防止债券资金闲置。二是健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统筹使用管理,积极盘活各类资产资金,促进闲置资产资金有效利用。三是切实保障群众权益,突出抓好教育、医疗、公共交通等重点工作,严禁挤占挪用套取民生资金等行为。四是强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工作,严守耕地红线,提升林地管理效能,严格水资源管控,共筑文明生态。

  (四)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一是要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规划和可行性分析,确保项目成熟可行,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二是要加大对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审查力度,健全完善工程造价监督机制。三是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责任,提高风险意识,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防止偷工减料、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已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云浮建市30周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决扛起经济监督“特种部队”的使命担当,以高质量审计成果护航云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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