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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云浮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18 11:08:22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关于2020年度云浮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4月26日在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云浮市审计局局长  陈新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云浮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9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云浮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推进问题整改、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财政预算绩效审计监督等审议意见。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扎实抓好整改。各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按照省、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及市政府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突出责任落实,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市审计局认真编制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制+清单制”,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逐件对账销号。市直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本领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系统内专项检查,加快形成部门间整改协调合力。

  (二)突出长效治理,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市委审计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从六个方面加快推进我市审计整改工作;认真梳理形成我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整改长效治理。

  (三)突出有效措施,提升审计整改效果。市委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内容之一,纳入巡察督查督办和专项整治范围。市政府将整改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考核部门绩效内容,倒逼整改落实。市审计局积极探索推进“巡审结合”“纪审结合”工作模式,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组织开展审计整改质量联合检查,有效促进了问题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总体来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围绕审计发现问题制定修订了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截至2022年2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41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10个,未整改到位31个,整改完成率78.01%。通过收缴(收回)资金、统筹盘活、加快拨付、调整账表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2.64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4项。主要情况如下: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18.70亿元,完善制度6项。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完整,执行率低的问题。市财政局和新区财政局加强规划和完善项目库建设,已将年度预算细化到项目、单位。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督促市国资委上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利润2,489万元。         

  2.关于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和新区财政局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将存放在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1.38亿元上缴国库;市水务局向2家企业追缴水资源费滞纳金57.92万元、新区财政局追回违规清退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3.54万元。

  3.关于财政资金滞拨、闲置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未及时分解下达的资金16.55亿元全部安排使用;4个单位已使用闲置的新增债券资金5,078.82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1.03亿元。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相关责任单位通过专项清理,清退违规领取报酬30.04万元。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4个单位通过注销加油卡、追回加油款等方式整改9.61万元;12个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使用信息登记制度。

  2.关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未落实的问题。2个单位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不再以传阅、会签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3.关于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9个单位通过完善采购手续、加强人员培训、实行网上中介超市采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其中市政数局节约政府采购项目资金157.06万元,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了政府采购的验收工作。对财政资金闲置问题,市财政局督促6个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加快拨付、统筹盘活等方式整改闲置资金8,371.89万元。

  (三)县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7.22亿元,完善制度20项。

  1.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云城区通过加快拨付、调整账目、追缴资金等方式整改7.12亿元。2个镇通过统筹盘活、消化债务等方式整改846.3万元。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14.24万元,归还转嫁的行政费用57.49万元,并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制度。

  3.关于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4个镇规范了政府采购程序,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程变更等手续。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2,504.06万元,完善制度11项。

  1.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优先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对资金管理不严问题,市人社局已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推进3个工程项目建设,并将未支付的资金1,089.98万元支付完毕;向不符合条件的2家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追回补助金20万元。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人社局公布了我市“南粤家政”培训课程标准第一批项目,细化了“南粤家政”培训任务,完善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审核发放管理制度;市商务局加快推进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工作,已将125户家政企业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市交通运输局已将11家危化品运输企业接入危化品监测预警系统。对营商环境有待优化问题,2个县全部退还了8家投资企业的用地履约保证金1,088.52万元,明确今后不再收取用地履约保证金;市人民医院已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和质量保证金255.56万元。

  2.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对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问题,相关学校校长按规定定期听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汇报,并严格执行陪餐制度;规范储存食堂散装食品,在学校食堂张贴了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不严问题,2间学校已安排专人对饮用水设备定期巡查;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联合加强对“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的督促检查,全市学校食堂摄像机在线率提高到90%以上。

  (五)脱贫攻坚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1,127.84万元,完善制度3项。

  1.关于脱贫攻坚战方面的问题。对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县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度的管理,通过统筹盘活、加快拨付资金等方式整改621.59万元;完成对149户贫困户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工作,发放补助资金435.2万元;督促两个项目公司按投资合同履行担保义务。对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2个县建成了51条自然村雨污分流项目和28条自然村终端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对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障政策落实有疏漏问题,相关单位已将126名贫困残疾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将2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残疾人员安排就学。

  2.关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对项目建设监管不严问题,新兴县督促施工方对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新兴县已建成590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927条自然村村级生活污水治理率为63.65%,完成了省下达的任务。对高标准农田管理管护不到位问题,新兴县制订了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对户厕改造工作不到位问题,新兴县3个镇已完成审核并发放416户户厕改造补助资金71.05万元。

  3.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的问题。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云安区已建立区级河湖管理保护和保洁打捞长效管理机制,在4个镇设立河流保洁员,编制3条区级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对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和管理不规范问题,云安区已完成2019年度6.47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云城区、郁南县已完成4条河流水体治理工程项目。

  (六)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2,100.49万元,完善制度1项。

  1.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的问题。对社保费征缴监管不到位问题,市人社局牵头建立了云浮市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扩面协助机制、全信息共享机制和执法协作机制,切实保障从业人员权益;税务部门和10家用人单位重新核准社保费缴纳情况,共追缴社保费177.11万元;市社保经办机构督促相关建设单位为5个在建项目的施工人员补缴了工伤保险。对部分特殊群体未能参保问题,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已为298名残疾人及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社保基金支出不规范问题,社保经办机构已向9家定点医疗机构追回多报医疗费用83.49万元,向患者追回违规报销医疗费用2.16万元,向44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追回失业保险金4.28万元、养老保险待遇10.36万元。对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不到位问题,市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全市5个县均办理了养老保险基金转存定期,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2个社保经办部门追回少收的养老保险基金利息55.48万元。

  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或要求患者院外购药加重患者负担问题,市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向57家医疗机构追回违规多收费473.08万元;市人民医院增加特定药品采购量,满足病人临床需求,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2.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方面的问题。对保障房安排不够精准问题,住建部门经重新核实,为108户家庭提供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等住房保障;4个县对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的97户进行了清退或按市场租金续租。对保障房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县已完工的1,001套保障房已交付使用;市住建局制定检查方案,对全市建设行业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招投标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市住保中心加强对公租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3.关于重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方面的问题。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未按要求完成问题,云安区、郁南县已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对建设手续不完备问题,罗定市简易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项目已补办环评手续,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对罗定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处罚8.05万元。对建成的垃圾处理设施闲置问题,云城区可回收资源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已投入使用,实现中心城区部分厨余垃圾分类收运。

  4.关于公共投资方面的问题。对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市代建中心、市新达公司分别督促中标单位落实了2个项目履约保证手续,市新达公司已清理超过规定比例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药科大学项目设计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派遣常驻现场人员。对建设程序不合规问题,市新达公司组织员工加强学习,补办药科大学足球场用地审批手续。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问题,市文广旅体局已按合同约定全额支付进度款470.07万元。  

  (七)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4.31亿元,完善制度4项。

  1.关于财政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方面的问题。对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问题,市财政局出台了《云浮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和《云浮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等2个制度,明确将当年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市政数局在市直党政群团机关推广使用联审会议系统部门版,至2021年10月底,使用单位由5个增加到20个,利用会议系统召开会议209次;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了宣传推广力度,2021年6月至9月云浮市5G+数字农业云平台累计访问量达5,864次。

  2.关于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方面的问题。对直达资金使用进度慢和多报项目支出问题,有关单位加快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一般债券资金等资金使用进度,通过统筹盘活、加快拨付、调账处理等方式整改3.80亿元。对超项目进度提前支付项目款项问题,3个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原提前支付工程款1,747.85万元已完成相应工程量。

  3.关于技工培养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方面的问题。对未及时或超范围发放培训补贴问题,市人社局已将培训补贴资金缺口1,960.21万元拨付给申请人,向1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追回违规发放的技能提升补贴2.55万元。对专项资金闲置问题,云浮技师学院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3个项目建设,已使用闲置的专项资金1,377.36万元。对部分技工院校办学效果不理想问题,2间技工院校持续提升学校软硬件水平,调整了招生不理想、就业前景差的专业。

  (八)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8,074.49万元,完善制度9项。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方面的问题。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市融达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收回超期使用的14笔融资资金4,964万元,修订了8项内部管理制度。对会计信息不真实问题,市新达公司通过补记账外资产、清理坏账准备等方式整改1,755.34万元,将8宗账外土地、31处账外房产分别移交市云兴公司、市住建局。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市新达公司规范了津补贴发放工作。

  2.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的问题。对会计信息不真实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漏记的资产1,330.64万元补记入账,111个市级预算单位完善了资产登记信息。对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市总工会督促转租人落实疫情防控租金减免政策,为16家最终承租人减免租金共24.51万元;5个单位9辆公务用车安装了车载卫星定位终端,4个单位定期对6辆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进行跟踪管理。

  3.关于自然资源资产方面的问题。对水资源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水务局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注销各类取水许可证66宗;新兴县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工作。对水库项目管理不完善问题,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超出安全鉴定时限的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鉴定,云安区正在对6座水库大坝进行除险加固施工等措施,罗定市、新兴县4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实施完毕。对土地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土地储备中心规范土地收储台账编制工作,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土地收储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对30个收储项目逐个进行清查核实,结转已完成收储项目的成本,调整部分项目的账务。

  (九)年度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对审计移送的3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立案查处,同时针对这些问题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

  1.关于1个单位涉嫌审核把关不严,致项目单位多领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问题。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

  2.关于1个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涉嫌施工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问题。市住建局已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记录5家投标单位不良行为。

  3.关于1个单位取得应税收入未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问题。市税务部门已督促责任单位补申报应税收入544.07万元,共补缴税款20.54万元。

  三、未完成整改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整改的措施

  从审计整改情况来看,大部分审计发现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整改,目前仍有3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部分问题需要较长时间全面梳理核实、沟通磋商,如未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二是部分问题需分阶段整改或者持续整改,如专项资金闲置、未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等问题。三是部分问题整改周期长,完成整改尚需一定时间,如河流断面水质未达到市政府Ⅲ类水质标准考核目标要求的问题。四是部分问题受外部客观环境影响,涉及维稳风险等复杂因素,需多部门或多主体加强统筹推进整改,如2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未如期动工建设的问题。五是部分问题需要通过上级部门制定办法和政策逐步推进整改,如未将建成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六是部分问题需要结合改革逐步解决的,如保障性住房闲置的问题,需要相关单位研究适当扩大保障对象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县、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后续整改工作分别作出了安排:一是区分情况明确整改措施。系统梳理未整改到位问题,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每个整改事项有安排、有举措。二是采取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强化责任担当,统筹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市审计局将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盯尚在整改的问题,积极联动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阶段,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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