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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云浮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9月16日在云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云浮市审计局局长 陈新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省委赋予云浮的新定位、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聚焦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珠三角核心区提质发展,大力推进“4321工程”、“5+1”专项行动、“六地”建设、“七大特色产业集群”、十件民生实事等系统性工程,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和谐,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激发经济发展活力,2020年度全市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2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分别增长8.94%、8.27%,整体财力稳定增长。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坚持以民生为重,2020年度市级民生类支出22.12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教育支出分别同比增长47.03%、44.28%、11.70%,促进了民生事业进一步发展;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市级财政投入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专项资金6,986万元,保障了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三大攻坚战”成效明显,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全力支持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相对贫困村出列、相对贫困人口脱贫目标,拓宽稳定就业扶贫覆盖面,加快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市级投入节能环保资金3,262万元,着力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建立完善金融和债务管理“六个机制”,将各项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警戒线以下,市级向上级部门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5.40亿元、抗疫特别国债额度1.18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补短板项目,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审计整改力度加大,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台账和“挂销号”制度,完善整改督查制度,加强整改跟踪督查,并将审计整改事项纳入督查考核范围,整改成效显著。截至2021年6月底,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1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03个,整改完成率87.29%;整改问题金额3.60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7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积极推进市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审计全覆盖,组织对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财政收支、县镇级财政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及各相关部门能不断规范财政收支和完善财政管理,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较好地发挥了财政保障功能。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财政局、新区财政局组织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0年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8.24亿元、总支出58.60亿元,结转结余9.6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4.16亿元、总支出17.99亿元,结转结余6.1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15万元、总支出2,457万元,结余5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2.01亿元、总支出55.21亿元,当年结余-3.20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4.5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完整,执行率低。一是市级有11个预算项目年初预算编制未按规定细化到具体项目或使用单位,年初预算执行率低于40%。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一级企业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2.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市财政局和新区财政局未及时将存放在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1.38亿元上缴国库;市水务局未按规定对2家逾期缴纳水资源费的企业收取滞纳金57.92万元;云浮新区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清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3.54万元。
3.财政资金滞拨、闲置。一是市级相关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及报批流程较慢,23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6.55亿元未在规定的30日内分解下达。二是市财政局将4个项目新增债券资金7,186.19万元拨给市教育局、市残联等4个建设单位,因项目推进缓慢,闲置债券资金5,478.8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对市级69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进行全覆盖审计,并重点审计了10个市直部门及下属单位。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能积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基本能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4名国家公职人员在下属国有企业违规兼职或“挂证”取酬共计30.04万元。二是4个单位8张加油卡部分款项去向不明、1张加油卡丢失、4张加油卡0.63万元被用于私车加油。三是12个单位未按规定登记公务用车使用信息。
2.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未落实。2个单位7个重大经济事项未经过党组会议集体决策,涉及1,532.46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建立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3个经济事项存在先执行后决策的情况,涉及决策金额32.75万元。
3.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政府采购方面。一是3个单位擅自变更5个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条款或执行不到位,涉及提前支付合同款1,837.44万元。二是5个单位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三是1个单位变更3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未办理变更备案手续,4个采购项目未公告采购验收情况。四是3个单位6个项目未在网上中介超市进行采购,涉及165.06万元。五是1个单位1宗采购货物项目验收不实,提前支付合同款124.80万元。
(2)资金管理方面。9个单位因项目储备不足、工作推进缓慢等,21项上级专项资金1.92亿元闲置1年以上。
(三)县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云城区及全市5个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结果表明,云城区及被审计的5个镇能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有力保障了当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管理不规范。一是云城区财政局未及时将存放在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1.02亿元缴入国库。二是云城区自然资源局代市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24.99万元未上缴市级财政。三是4个镇未按规定将非税收入601.81万元上缴财政,其中232.48万元已用于日常经费支出。
2.制度执行不严。一是云城区财政局未及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18个项目共结余5,715.95万元未及时清理收回,连续3年以上结转下年度原项目使用;未经区人大同意,将历年应收款项和借出款共计2.19亿元转列支出。二是云城区城管执法局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无偿提供2辆8吨垃圾压缩车给中标服务单位用于环卫服务项目,时间长达5年。三是罗定市龙湾镇违规举借债务643.2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云城区财政局未及时足额拨付省级“三保”项目、城乡义务教育和校舍维修项目等资金3,111.59万元;因11个债券项目和3个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未能及时拨付债券资金9.29亿元和上级专项资金3,174.10万元。二是河头镇未及时拨付2019年扶贫资金403.30万元。
4.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3个镇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餐费等业务支出730笔共计980.39万元,违规发放补贴、奖励金74.28万元。二是3个镇公务接待费支出没有接待公函、事前审批或接待清单等资料,涉及金额107.5万元。三是2个镇向下属单位或企业转嫁接待、办公用品购置等费用57.49万元。
5.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镇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拖欠企业工程款106.58万元。二是2个镇4个涉及工程维修、设计等项目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三是3个镇16个建设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未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工程变更未经批准等问题。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20年7月以来,围绕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市审计局每季度选择若干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政策措施,集中开展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一)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优先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2020年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简化项目审批流程、落实减免国有资产租金政策、推进“南粤家政”工程建设、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不严。一是市人社局在未严格核实补助资金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向不符合条件的2家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发放补助金20万元,现已收回。二是市人社局及云浮技师学院3个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率未达省要求70%的绩效目标,涉及未支出金额1,089.98万元。
2.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截至2020年8月,市人社局未建立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审核发放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未细化分解云浮市2020年“南粤家政”培训任务。二是市商务局推动家政企业建立信用记录工作进度缓慢,有82家家政企业信息未录入管理系统。三是市交通运输局未督促11家危化品运输企业接入市应急管理局的危化品监测预警系统。
3.营商环境有待优化。一是新兴县、郁南县违规向8家投资企业收取用地履约保证金1,088.52万元。二是市中专学校、市人民医院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退还质量保证金391.67万元。
(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调查3间学校食堂和4家餐饮服务单位。结果表明,各单位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安全的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学校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有2间学校未严格落实校长定期听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汇报的要求;未严格落实陪餐制度,陪餐记录内容不完整,无陪餐评价内容;食堂散装食品未按要求储存,且没有标识名称、生产日期等内容。3间学校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未张贴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不严。有2间学校未安排专人对饮用水设备定期进行安全卫生巡查;“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的全市学校食堂摄像机在线率偏低,现场抽查时最低只有58.63%。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开展了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
(一)脱贫攻坚战审计情况。
审计主要涉及扶贫、财政、民政等部门,重点抽查罗定市、郁南县及其6个镇、8条行政村和4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结果表明,通过落实扶贫政策,促进了贫困人员增收脱贫,贫困人员保障基本落实。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不到位。罗定市、郁南县由于未将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工程项目结算缓慢等原因,闲置扶贫资金621.59万元;郁南县149户贫困户已竣工的危房改造项目未及时验收,导致补助资金474.80万元未及时下拨;郁南县2个项目公司未按投资合同约定落实2个扶贫项目具体担保物及权属证明等,涉及投资金额8,473.19万元,致使4,819户17,540名贫困人口增收缺乏保障。上述问题除罗定市仍有少量资金未拨付、郁南县正在办理落实具体担保手续外,其他事项已整改完毕。
2.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罗定市、郁南县有51条自然村雨污分流项目未按要求动工建设,38条自然村终端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未完成;郁南县1个扶贫项目逾期未完工,致使1,569户5,540名贫困人口2018年、2019年扶贫分红出现缺口314.85万元,需由郁南县财政按照合同约定兜底支付,增加财政负担。上述问题除罗定市部分自然村终端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正在建设外,其他事项已整改完毕。
3.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障政策落实有疏漏。全市5个县级民政、人社等部门未将126名贫困残疾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罗定市、新兴县未安排2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残疾人员就学。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了新兴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管理情况,抽查资金4.46亿元及10个镇、14条村、38户家庭。结果表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基本得到落实,成效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监管不严。一是新兴县多个部门组成的项目验收工作组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发现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方不按设计规范施工及偷工减料等问题。二是相关建设单位以次充好或选址不合理,将7个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地块划到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涉及面积3,421.76亩。
2.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一是2019年6个涉农统筹资金约束性指标任务截至2020年底未完成。二是275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未按时建成。三是927条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只有62.89%,未达到2020年年底前自然村基本实现污水收集的目标。四是5个镇24条常住人口数超过300人的自然村未按规定建设卫生公厕。
3.对高标准农田管理管护不到位。新兴县未出台高标准农田强化管护制度及安排运行管护经费,影响2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正常运行;未按规定将2018至2020年建成的1.67万亩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4.户厕改造工作不到位。新兴县部分镇政府或村委未及时收集及审核户厕改造资料,3个镇416户农户卫生户厕改造于2019年完成后未获得补助71.05万元。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审计了云安区2019年度“河长制”政策落实、南山河水体治理等情况。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积极筹集资金,落实污染防治政策,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截至2019年底,云安区尚未按要求建立区级河湖管理保护、稳定投入和河库保洁打捞长效管理机制,未对3条区级河流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二是部分镇级河长的巡河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处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堆放建筑废料等阻碍行洪的问题。
2.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一是工程进度缓慢,云城区、云安区、郁南县有7.33公里2019年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未完成。二是云安区2019年有6.31平方公里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未完成。三是云安区未完成2018年和2019年新增镇级污水处理能力0.34万吨/日的建设任务,2条河流断面水质未达到市政府Ⅲ类水质标准考核目标要求。
3.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云安区配套污水管网未能按要求同步建设完成,导致投入财政资金1,486.92万元的镇安镇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2月建成后一直闲置。二是城区2家生活污水处理厂未按要求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导致其出水水质未能达标排放。三是由云城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的2个南山河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分别超过合同工期半年和2年仍未完工。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审计涉及全市人社、财政、医保等有关单位,延伸抽查了11家定点医疗机构、4家定点零售药店、3家劳务派遣公司等相关单位和个人。结果表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社保基金管理不断完善,社保待遇稳步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1.社保费征缴监管不到位。一是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少征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家劳务派遣公司社会保险费167.90万元。二是云城区、新兴县有3家劳务派遣公司未按规定为805名劳务派遣人员缴交社保费用92.11万元。三是市交通、住建等部门有36个公路、交通运输和建筑工程等建设项目未按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市社保经办机构共计少征工伤保险费40.99万元。上述问题,少征工伤保险费的问题已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
2.部分特殊群体未能参保。一是截至2020年底,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未为92名残疾人、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障。二是因云浮市残联、民政、扶贫等部门与医保部门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206名重度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人员未按规定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
3.社保基金支出不规范。一是云浮市人民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部分药品报销不实,多报医保基金82.15万元。二是医保部门未及时发现全市51名死亡人员身份被他人冒用报销医疗费用2.83万元、6家定点医疗机构利用串换项目收费等方式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34万元。三是市直、云安区、罗定市、新兴县和郁南县的社保经办机构向27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28万元。四是罗定市、郁南县有17人重复享受机关养老保险待遇和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多领取10.36万元。上述问题除失业保险金少量未收回外,其他已整改完毕。
4.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不到位。一是市财政局监管不到位,授权存放在罗定市、新兴县和郁南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9.63亿元,未按规定预留2个月待遇支出后转存定期。二是郁南县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1.12亿元未按规定采取保值增值措施。三是市直和云城区财政部门少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款利息55.48万元。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
5.医疗机构违规收费或要求患者院外购药加重患者负担。一是2020年全市有56家公立医疗机构167个诊疗项目、263万次收费超出定价标准,多收费394.43万元。二是1家民营医院有186项诊疗项目超标准多收费78.65万元。三是市人民医院要求患者凭医生处方院外购药,加重患者负担,涉及141.58万元。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审计情况。
2020年,全市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45亿元。结果表明,全市各相关单位能积极推进各项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保障房安排不够精准。一是5个县级住建部门2020年未按规定为153户城镇低保家庭、10户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二是云浮新区、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相关部门把关不严,有97名拥有汽车或名下有公司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三是罗定市住建部门有272套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房闲置,云浮新区公共建设局和市住保中心分别有452套和376套公租房闲置。
2.保障房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因周边村民阻挠施工和配套设施建设缓慢,郁南县和云浮新区已完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尚有1,001套保障房未交付使用。二是市住保中心未按规定向2个公租房建设工程中标单位收取履约保证金共计597.35万元。三是罗定市列入省2015至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3,404套任务尚有2,436套在建或未开工。四是云城区、罗定市、郁南县、云浮新区住建部门有31个安居工程项目2,536套保障房分配入住后未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重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审计情况。
目前全市共建成4座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场,总处理能力为850吨/日;建成6座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为41.60吨/日。结果表明,相关单位通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心城区的环境卫生质量得到不断提升,大大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未按要求完成。一是市住建局有21座垃圾转运站未按专项规划于2020年底前建成。二是云安区、郁南县餐厨垃圾处理示范项目未按市要求在2019年底前建成。三是新兴县、郁南县2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未按规定在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四是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未按计划于2020年8月底前建成危险废物处理点。
2.建设手续不完备。一是市住建局管理的麻鸡坑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06年9月动工建设至今尚未完善13.60万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二是罗定市简易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
3.建成的垃圾处理设施闲置。因城区生活垃圾未实现分类投放、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招标未及时完成,云城区城管执法局2020年6月建成的云城区可回收资源综合利用处置中心无法投入使用。
(四)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对药科大学云浮校区项目、公路建设和城区道路升级改造、水厂山公园和西江新城图书馆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城乡生活生产环境不断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市文广旅体局和市新达公司对牵头建设的2个建设项目监管不严,项目施工单位擅自变更现场技术负责人,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达不到要求;市代建中心和新达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共计300万元。二是市代建中心未按合同约定收取1个建设项目设计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39.52万元;市新达公司超过规定比例预留10个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金118.92万元,未按规定收取设备采购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117.6万元。三是市新达公司未能监督药科大学项目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派遣常驻现场人员,部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签名由他人代签。
2.建设程序不合规。市新达公司建设的药科大学(一期)工程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就开工建设;占用6,000平方米集体土地用于药科大学足球场建设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项目二期工程交付使用1年后才完成竣工验收手续。
3.财务管理不严格。一是市新达公司超出合同约定比例提前支付药科大学(一期、二期)施工进度款8,329.91万元。二是市公路事务中心、市文广旅体局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269.45万元和470.07万元。
五、绩效审计情况
围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重点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技工培养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等绩效审计。
(一)财政资金预算绩效评价审计情况。
结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了市财政局对2019年度预算安排金额超50万元的110个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抽查了部分单位项目的绩效情况。结果表明,项目单位组织实施绩效自评内容比较全面、完整。发现的主要问题:
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滞后,绩效评价结果未能与当年市级预决算草案情况同步报送市人大,也未能按规定将当年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二是市政数局投入128.30万元开发的云浮市联审会议系统使用频率不高,覆盖面不广,自2020年1月建成以来市府办用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19次,市政数局和市发改局用于本单位会议129次,其他单位仅使用25次,建设成效未达预期。三是市农业农村局推广应用力度不足,投入49.98万元建设的云浮市5G+数字农业云平台使用率较低,抽查有访问记录的3月18日至31日共14天访问量仅35次,投入资金绩效差。
(二)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2020年全市共计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22.77亿元,除尚未支出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0.59万元按程序结转下年外,其余已全部支出,直接惠及24.94万名群众、98户企业。结果表明,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支持保障了市县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了市场主体生存发展,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总体严格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未及时开工,直达资金使用进度慢。一是5个县有7个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未按规定在2020年9月30日前开工,涉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59亿元未及时使用。二是新兴县有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600万元未及时支出。
2.多报项目支出。一是云安区和郁南县财政局违规将2个项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转至预算单位或乡镇财政所,在财政直达资金监管系统多报项目支出1390.57万元。二是市财政局为应付支出进度考核,虚报2个项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1639.04万元。三是云城区财政局未按照建设进度拨付资金,一次性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000万元和政府一般债券(直达)资金2305.87万元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多报项目支出。四是罗定市财政局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达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多报项目支出161万元。
3.超项目进度提前支付项目款项。一是云浮市交通运输局超进度拨付工程款给承建商,涉及一般债券(直达)资金933.84万元。二是罗定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超进度拨付工程款给承建商,涉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39.83万元。三是云城区人民医院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提前支付采购款给供应商,涉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74.18万元。
上述问题已通过收回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及时拨付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三)云浮市技工培养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专项审计情况。
至2020年底,云浮市共计筹集“广东技工”工程专项资金1.47亿元,发放“广东技工”工程各项培训补贴5,241.98万元,补贴35.63万人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或超范围发放培训补贴。一是截至2021年2月底,云安区、罗定市、新兴县人社部门资金筹集不到位,未及时支付适岗培训、以工代训两项补贴1,960.21万元,涉及1.26万人次。二是2020年云浮市人社部门向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1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71万元。
2.专项资金闲置。云浮技师学院实施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等3个项目推进缓慢,导致省级专项资金1,377.36万元闲置超1年未使用。
3.部分技工院校办学效果不理想。云浮技师学院和罗定市技工学校由于专业设置不合理导致辍学率较高,开设的多个专业没有学生就读。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2家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2家国企2019年底资产总额83.10亿元,负债总额29.98亿元,净资产总额53.1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市融达公司未严格执行股权投资合同约定收回超期使用的14笔融资资金4,964万元。二是市新达公司未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向市发改部门申报总投资2.10亿元的云浮市新丰达物流园建设项目。三是市新达公司支付44笔贷款利息共计9,763.47万元未办理公司财经小组支出审批手续;签订采购服务合同未经公司财经小组审议、未取得专项法律意见书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涉及合同金额54.49万元。
2.会计信息不真实。一是市新达公司应收债权款项1,593.61万元、8宗8,905.72平方米土地、31处4,887.19平方米房产、1辆轻型普通货车资产未在公司会计账上反映。二是市新达公司违规多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61.73万元。
3.财务管理不规范。市新达公司违规向已实行“年薪制”的5名企业负责人发放加班工资24.64万元,发放员工降温费5.27万元依据不充分,超标准发放员工计划生育奖励金13.61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对69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结果表明,市有关部门单位能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不真实。一是市公路事务中心及下属单位手提电脑、照相机等17项资产17.37万元流失。二是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6个单位通过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形成的资产未列入会计账核算,形成账外资产。三是资产综合管理系统部分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111个市级预算单位的52,495项资产数据中未填写存放地点的有43,042项、未填写使用状况的有5,777项。四是30个市级预算单位的会计账资产原值与资产信息系统登记资产原值不一致,涉及固定资产原值5.76亿元、无形资产5,086.50万元。
2.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一是2个单位87项资产出租等处置事项未向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二是1个单位在落实疫情防控租金减免政策时,减免的房屋租金24.20万元未惠及最终承租人,成为转租人的不当获利。三是5个单位共9辆公务用车未报装车辆卫星定位终端,4个单位未对6辆公务用车卫星定位终端使用进行跟踪管理。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审计了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管理情况。结果表明,有关单位能积极筹集资金,扎实开展土地、水资源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1.水资源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全市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注销62宗已过期取水许可证。二是新兴县未按要求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工作,郁南县有46宗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未完成。
2.水库项目管理不完善。一是全市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对102座水库在10年内进行一次安全鉴定。二是云安区对水库大坝监督管理不到位,6座已完成安全鉴定的水库未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三是罗定市、新兴县有4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项目未按要求实施建设。
3.土地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台账编制不规范,未按规定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土地储备计划实施、资金使用、土地储备和出让等运作情况。二是多个土地收储项目成本混合核算,12个已完成土地收储的项目未及时进行成本结转。
七、年度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一年来,上述审计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3起,涉及1,015.19万元。一是1个单位涉嫌审核把关不严,致项目单位重复申报多领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并以虚假合同骗取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二是1个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涉嫌施工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涉及工程造价291.12万元。三是1个单位取得应税收入544.07万元未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八、原因分析和审计建议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财经法纪意识淡薄,底线思维不牢,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二是部分单位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绩效管理薄弱,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资金沉淀闲置等问题仍有发生。三是部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督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或整改力度不够,致使一些问题频发。四是部分单位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的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有待提升。为此,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三本预算的衔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覆盖面。二是加强完善预算编制基础工作,各预算单位要做细做实预算,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防止实际执行与预算出现较大偏差,切实提高预算的执行率。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五是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各类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使用力度,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严格预算管理、优化预算安排。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抓细抓实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环节,加快项目建设和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推动项目开工和相关重大项目建设形成有效投资,防止资金沉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统筹专项规划和建设计划,强化项目储备机制建设,结合云浮实际谋划一批新的重大项目。三是严格把控项目建设的功能需求与建设规模,加强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环节评估评审,优化项目管理机制。
(三)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推进重点民生项目落实。一是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执行过“紧日子”要求,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成果。二是积极拓展就业渠道,落实和拓展减税降费政策,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三是积极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围绕推进就业优先、优化营商环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乡村振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等重点民生事项,完善各项机制制度,加强资金保障,加快推动相关民生项目落地落实。
(四)强化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的专(兼)职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和维护。二是积极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规范和完善资产处置手续,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完善资产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施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战略,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对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协同有关部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云浮“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促进实现“美丽云浮、共同缔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报告解读:围绕中心 聚焦主业 助推云浮高质量发展——关于2020年度云浮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