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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5日在云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0年10月2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云浮市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要求继续加强整改工作,继续完善重点领域的审计,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要求,认真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多措并举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2020年市委市政府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力度。市审计局制订整改监督计划,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问题“挂销号”制度,并与市委巡察办、市委督查室等部门联合开展四次专题整改督查,进一步推进有关地区部门加大整改力度。
(二)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的审计
市审计局聚焦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认真研究和理清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0年,围绕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开展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围绕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复工复产复市、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开展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并首次实现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开展全省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三)建立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我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不断建立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将审计整改事项纳入督查考核事项,并建立了审计整改每月督查制度。市人大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并全文向社会公开。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云浮市审计局关于完善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整改监督责任分工,健全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机制,对整改监督计划制度、台账和“挂销号”制度、报告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等进行系统优化,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涉及的县(市、区)、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有关工作部署和《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浮市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的整改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据统计,截至2021年2月中旬,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45大项共1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01个,整改完成率85.59%。通过收缴(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54亿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规范7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云浮新区已编制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市财政局汇总后已报市人大通过执行。
(2)关于财政收支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的问题,至2019年12月底市有关部门已将上述资金分配完成。二是对云浮新区无预算拨款1,600万元的问题,云浮新区表示今后将通过财力增长消化此项挂账。三是云浮新区已清算退还全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847.67万元,收回借出款571.28万元,还有1,696.61万元需加快清理收回。
(3)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7个单位欠缴的非税收入75.59万元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一并解决。
(4)关于社会保险待遇支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全额收回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工伤死亡人员亲属供养抚恤金和多发放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共9.03万元。
(5)关于债券项目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我市已制订新增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并建立新增债券资金督查长效机制和市领导包片督查督办机制。市财政局已编制项目库,并加快支出进度,督促各地各项目单位加快将债券资金安排到项目上。截至2021年2月,2019年新增债券实际使用进度为97%。
2.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支出执行率低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预算单位今后严格编报项目预算,加快指标拨付进度,提高执行率。2020年度市直预算项目支出率提高到89.93%。
(2)关于资产未及时办理登记或权属转移手续的问题。6个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等9项资产和2个单位的土地和房产已补记入账;2个单位共9项资产已办理房屋注销手续或过户手续。
(3)关于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或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8个单位表示今后将加强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采购合同签订时限,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
(4)关于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单位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完善公务接待报销手续。9个单位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信息登记,并建立公务车辆公示制度。2个单位个别工作人员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的问题,相关人员已退款,并作出深刻检讨。
3.县级及镇(街)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1个镇已将征地拆迁补偿款230万元全额划回征地专户。原来滞留的留用地租金117.30万元,经与相关村集体协商同意,已另行安排更为优质的留用地予以解决。
(2)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未编制概算书的问题。1个县印发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指引,清晰指引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报批。2019年8月以来,该地区依法依规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进行了概算审批。
(3)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工人工资保证金的问题。截至2020年5月,3个工程项目已完工不需缴纳工人工资保证金,未完工的2个项目已按规定补缴工人工资保证金136.63万元。
(4)关于监管不到位导致被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未进行复绿的问题。1个县已完成复绿26.74亩,被非法偷采矿产资源破坏的12.62亩林地正逐步推进复绿。
(5)关于违规发放征地误餐补贴和征地补贴等的问题。7个镇已停止发放违规的津补贴。
(6)关于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滞留非税收入的问题。4个镇已补缴非税收入374.52万元,尚欠缴367.7万元。
(7)关于向下属企事业单位转嫁费用或代支费用的问题。1个镇已将转嫁费用56.85万元全额退还企业;1个镇已全部收回代支的用水协会注册资金3万元;2个镇已停止列支本单位费用。
(8)关于下属公司出现公款私存的问题,已纠正。
(二)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2,108.46万元闲置超1年的问题。经审计指出后,相关部门已于2020年8月将2,108.46万元划拨到项目单位。
(2)关于对获得省级专项资金的企业,未制定具体措施去督促其推进项目建设,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督促企业支出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9.67万元,结余90.33万已按规定滚动进入下年度继续使用;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督促项目单位投资建设二期项目,预计于2021年12月完成投产。
2.涉农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水产品质量体系建设和现代渔业发展2个约束性任务未完成,涉及75万元的问题。1个单位向省申请转换项目使用。
(2)关于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和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项目省级涉农资金253万元闲置超1年的问题。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2月已支出138万元,余款42万元计划于2021年5月底拨付完毕。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项目73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3.其他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省级项目资金2,374.92万元闲置超1年的问题。3个单位已支付闲置资金1,607.15万元,余款已由省工信厅发函省财政厅作收回处理。
(2)关于5个项目资金闲置3,617.78万元的问题。5个单位已支付闲置资金3,153.5万元,并预留项目质量保证金20.5万元。
(3)关于体育器材项目资金632.72万元未及时使用的问题。相关部门于2020年9月安装体育器材并向中标单位支付款项546.6万元,余款86.12万元为质量保证金,将在验收两年后支付。
(4)关于“新三板”发展基金6450万元闲置超过3年的问题。相关单位出资参与组建成立的“新三板”发展基金受我市企业发展情况及上市意愿影响,项目储备不足,难以及时落地形成有效投资,造成6450万元闲置超过3年。相关单位正争取投资政策倾斜并督促基金管理人加快项目的投资进度,重点对接我市近三年拟上市的14家后备企业。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稳就业相关政策方面。
(1)关于3个使用上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资金使用率只有5.36%的问题。3个项目已支付2,702万元,资金使用率99.99%。
(2)关于2019年度“南粤家政”工程的3个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项目未按计划开展的问题。3个项目已在2020年9月开展培训。
(3)关于云浮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结余过大(8,675.53万元)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回收、盘活清理、调整项目和推进项目进度等方式加快资金使用,截至2021年1月,云浮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累计结余2,585万元。
2.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未按规定在2018年底建成15间省定贫困村规范化卫生站的问题。15间省定贫困村规范化卫生站已全部投入使用。
(2)关于4个县(市、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按上级文件要求,实现成员身份确认、资产折股量化、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三项重要指标完成率95%以上。
(3)关于省级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土地流转奖补资金57.5万元未及时使用的问题。1个单位专项资金57.5万元已全部使用。
(4)关于“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工作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个县经审计指出后,已补发38.6万元,余下资金72.28万元结转下年度继续安排。
(5)关于未及时拨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272.69万元和4个行政村的办公经费12.61万元的问题。2个县已全额拨付“两新”组织工作经费272.69万元;1个县已全额拨付行政村办公经费12.61万元。
(6)关于11个村(社区)违规在办公经费中列支干部加班补贴、误工补贴22.8万元的问题。11个村(社区)剔除在村集体经济收入支出的村民误工费、餐费14.69万元后,已全部退还在办公经费列支的8.11万元。
3.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
关于未能发现医疗机构拖欠145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计3,315.04万元的问题。截至2021年2月,已清理支付2,967万元,余款348.04万元按计划还款。
(四)重点民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167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63.75万元已全部拨付。“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款结余资金356.46万元已全部安排使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4个镇已分别通过回收、重新签订监管协议或担保协议书等形式保证村民的收益。3个项目调整了扶贫资金收益分红方案。
(2)关于“三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319名符合条件建档立卡的残疾人已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违规向59名已死亡低保、特困人员账户发放的补助金14.03万元已全部追回。56户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房屋已由住建部门重新组织验收。19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仍居住在C/D级危房的问题已全部安排解决。
2.体彩公益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不到位或手续不健全的问题。相关部门从2019年起对实施建设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并建立了建设工程内控制度。
(2)关于挤占体彩公益金12.67万元用于支付局机关日常公用经费的问题。相关部门已按照《云浮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严格使用体彩公益金,确保专款专用。
(五)国有企业和公共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个公司负债、损益不实的问题。2个公司少列的收入和支出已调账至相应的损益科目。
2.关于1个公司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1个公司已追缴短期挂账款40.5万元,对长期挂账款50万元加强追收。
3.关于3个项目工程结算计价不准确,多计工程价款227.1万元的问题。1个项目施工方已于2020年3月将多计工程价款16.36万元全额退回市财政国库。2个项目建设方正与施工方进一步协商中。
4.关于省道S276线灾毁改造工程项目预算多计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11.61万元和提前支付进度款822.45万元的问题。预算多计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11.61万元在项目结算中不再计算。截至目前该项目总进度款未超支,后续划拨的进度款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5.关于云杨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超过3年仍未办理竣工验收的问题。1个公司加强工程管理,并积极完善资料,尽快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6.关于乡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1个项目已补办结算审核。1个镇加大日常监管力度。1个镇2个土石方工程于2020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并申请竣工验收。1个镇加强工程建设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
三、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原因及下一步推进整改的措施
从审计整改情况来看,各县(市、区)各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都十分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效果明显,但仍有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问题涉及基层运作经费困难,影响整改进度;二是部分问题涉及工程管理不善影响推进和竣工验收;三是部分问题客观情况较复杂,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持续统筹推进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审计查出问题,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部门已作出承诺和工作安排,加大力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进一步制定整改计划,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有针对性落实整改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税收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三是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四是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下一步,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审计整改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同时,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和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跟进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审计查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