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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2 08:28:50 文档来源:广东省审计厅 查看次数:- 【字体:

——2021年3月18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广东省审计厅党组书记 厅长  卢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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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报告我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省委书记李希主持召开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要问题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强调要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确保落到实处,同时促进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马兴瑞省长主持召开全省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坚持重要工作专门部署、重点环节专门协调、重大事项专门督办,强调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以整改成效服务全省工作大局。2020年省领导先后作出36次批示,要求狠抓整改。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省审计厅向59个省直部门、单位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积极跟踪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促进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各地区、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省审计整改工作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很多地区和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具体问题整改。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指导督促本领域整改工作,开展系统内专项检查,加强部门间整改协调合力。如省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审计厅组织各地召开审计整改专项推进会;省扶贫办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赴各地对扶贫领域历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问效;省财政厅结合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专题调研、跟踪督查、通报约谈、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的督导。

    (二)突出重点分类整改。省审计厅创新整改方式方法,加大整改分类指导力度,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分为常规类问题、管理类问题和体制机制类问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精准施策、分类整改。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查出的分类问题从政策制定、制度执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等环节上深挖问题根源,分门别类、科学精准推进整改落实。对应在短期内整改到位的常规类问题坚决立行立改、纠正补漏;对今后需规范的管理类问题积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推动各领域规范治理,努力扩大整改战果;对短期内还不具备整改到位条件的体制机制类问题,加快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创造解决问题的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整改效果。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加强整改督办和跟踪检查,强化监督力量贯通,合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办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巡视重点内容之一,很多地区将整改纳入巡察督查督办和专项整治范围。一些地区把整改工作与廉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工作共同推进,列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将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实施整改追责问责,倒逼整改落实。一些部门和单位积极发挥内审作用,持续跟踪问效整改。许多地区和部门主动创新整改方式方法,通过闭环管理、常态化整改、制发电子提醒函、“责任制+清单制”管理、审计执法联席会议、整改进度自动预警等方式,提高整改效率,提升整改效果。

    (四)科学整改促进体制机制改革。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在具体问题整改基础上,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努力做到纠正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如省自然资源厅制定解决审计查出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领域普发性问题的工作方案,从机制制度层面提出20项措施,积极开展源头治理。有关地区和部门结合整改,出台或修订13项加快预算资金支出、23项加强政府债务管理、15项学前教育建设、8项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推动相关领域规范治理。有的地区还制定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与财政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整改部门会商机制、巡察与审计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屡审屡犯问题整改问责办法、整改分类处理办法等制度,切实提高整改结果利用的制度化水平,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关注的8个方面、514个突出问题,我们将其进一步分类为常规类问题347个、管理类问题112个、体制机制类问题55个。截至2021年2月底,已整改到位379个,整改到位率73.74%。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采取上缴国库、退还费用、统筹使用或加快拨付进度、调整投资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71.83亿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76.09%,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59项,其中全省性制度27项,追责问责45人。76个省直部门单位均按要求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另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率100%。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135个问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分类采取不同措施推进整改,对19个常规类问题需在短期内加快进度落实整改,对64个管理类问题持续加强规范治理,对52个体制机制类问题结合深化改革长期推进解决。

    (一)审计署查出我省2019年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污染防治方面。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足,处置企业超负荷运行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全省危废环境安全和规范化管理专项排查督导,有关地区通过理顺用地手续、落实经营许可、调整处置方案、技改扩建等方式加快提升处置能力,目前已实现全省21个地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按期完成国家任务,审计涉及的5户企业运行负荷均恢复正常。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缓慢问题。省委、省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实事求是、超量替代、总量不减”原则,对部分项目进行评估调整,调整后全省处理能力比原计划多127.95万吨/年,并将重点工程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加快项目建设,加强调度督导,49个重点工程已建成42个,其余7个已动工或调整计划。

    (3)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未开工问题。10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均已完工,全省1125个乡镇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25个,23个已整改到位,2个管理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1)因政策出台滞后、征地拆迁缓慢等原因导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未及时分配问题。6个市加快完善政策制度,出台《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6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资金下沉,拨付使用或统筹盘活17.59亿元。

    (2)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设公积金动态监管平台,开展全省排查整治、规范管理。一是对公积金提取范围、政策或比例存在漏洞问题,有关地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调整了当地的提取政策,规范提取范围,完善审批流程。二是对虚构房产交易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有关地区通过加强审批管理、将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违规中介公司业务范围、定期业务审核等方式规范管理、堵塞漏洞,追回公积金99.69万元,并举一反三开展联合治理。

    (二)省审计厅组织开展的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省市县财政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113个,102个已整改到位,8个常规类、3个体制机制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省财政厅等部门及各地区通过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等整改问题金额92.33亿元,积极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制度。

    (1)省级财政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个别财政资金未及时盘活使用问题。一是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年初未分配到项目或地区问题,省财政厅已将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明确到具体项目或地区,做实做细部门项目库,推广“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从源头上增强中央资金转下达时效性,不断提高预算细化率和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率。二是对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在预算安排时未充分考虑结转结余问题,省财政厅采取逐步消化吸收方式,使用或收回结转结余资金5.55亿元,调减部分项目预算,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区加快资金使用,建立保费清算制度,每年据实清算下达资金。三是对未按规定收回专项资金问题,收回信息化发展、冷链物流发展等专项资金共3320万元,对经研究后仍需继续执行的资金指导相关地市继续使用。四是对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资金未及时使用问题,除部分基建和信息化项目继续结转外,其余资金已全部收回,并出台更严格措施,进一步控制权责发生制列支范围,清理盘活沉淀资金。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有关省直部门和所属单位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统筹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对项目支出进度慢的问题,加强项目论证审核,提高预算编报质量,加快预算执行、招标采购、建设实施等进度,已纠正违规金额4.35亿元。

    (3)市县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未及时上缴国库或坐支问题。省财政厅完善非税收入目录清单,优化收入管理系统,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收费清理检查,有关地区追缴非税收入7551.32万元,将非税收入55.55亿元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4)市县滞留上级专项资金、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问题。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编制,落实预算“四挂钩”机制,完善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机制,对未达绩效目标的资金调整或压减预算,加大力度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资金闲置浪费。有关地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使用省级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等4.21亿元,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1.57亿元。

    (5)社保待遇发放不合规问题。对违规发放、重复发放、多发放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各地区逐一核查,已追回资金139.53万元,并加强领取待遇信息比对和风险防控。

    2.“三大攻坚战”方面

    (1)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6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有关地区和部门已整改全部金额10.63亿元,完善相关政策制度20项。

    一是部分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省政府对8个市41个县开展挂牌督战,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人社厅、民政厅、残联等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各地做好贫困群众、残疾人以及低保和特困人员的参保登记工作,并督促完成待遇发放。对贫困群众未享受医保缴费资助或医疗救助补贴问题,10个市完善信息比对机制,解决医疗结算系统漏洞,符合条件的6272名贫困群众已全部纳入救助资助范围。对贫困户未完成危房改造问题,涉及145人、1374户危房改造均已完成。对残疾人未纳入低保、未获护理或生活补贴问题,13个市逐人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6127名残疾人护理或生活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281名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

    二是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合规问题。有关地区落实各类贫困补助资金发放,有效克服疫情灾情等影响,加快扶贫项目建设,闲置的扶贫资金9.88亿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或统筹盘活。对扶贫资金被超范围使用或抽逃挪用问题,有关地区逐一核查,涉及的5442.54万元均已追回,并完善扶贫资金财务管理,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

    (2)关于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1个,4个已整改到位,1个常规类、8个管理类、8个体制机制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省政府每月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调度会,常务副省长挂点督导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实施“一市一策一专班”督导,强化全流域系统治理。省生态环境厅加强日常监察、每月督导和现场排查,组织专家分析评估。一是对考核断面不能稳定达标问题,有关地区加快消除劣V类断面,提高地表水优良率,8个国家(省)考核断面水质已达标,60条重点整治河涌水质达标率提高了21.36%、改善率为78.3%。二是对联防联治合力未形成、环境执法监督落实不到位问题,有关地区召开都市圈环保合作联席会议,加强跨市统筹和联合执法,完善项目审批、信息通报、督查督办、线索移交和责任考核等机制。三是对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慢问题,13个污水治理工程、2个提标改造和1个管网建设项目已完工,37576处管网缺陷已修复,已制定病损管网修复计划。四是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浓度差不达标,污水直排现象严重问题,有关地区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94个学校、企业、小区和大型综合市场已接驳市政污水管网,211个场所均已实现截污,部分未达标城镇污水处理厂已达标,相关污水排放违法行为已整改并处罚。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4个,1个常规类、3个管理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省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推动规范高效用好债券资金,各地区已整改问题金额188.81亿元,完善制度22项。一是对部分地区尚未健全债券管理制度问题,3个市、11个县按要求建立债券项目储备、管理、支出、应急处置等配套制度,7个市建立债券项目多部门协商入库机制,切实强化政府债券监管。二是对部分债券资金未使用问题,省政府召开调度会进行督导,省财政厅加强进度通报,先后联合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和省发展改革委等其他主管部门开展实地督查,约谈4个地市。有关地区抓实项目遴选储备,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征地拆迁、项目审批、用地指标等进展难点,加快债券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进度,已使用债券资金138.34亿元。三是对部分债券资金调整使用未按规定程序报批问题,省财政厅明确调整要求,进一步严控调整范围、规范调整流程,有关地区完善50.47亿元债券资金的调整报批手续。

    3.绩效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125个,74个已整改到位,39个管理类、12个体制机制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1)关于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绩效方面的问题。省财政厅严控新设基金,推动基金整合集中,完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结果与管理费计提增减变动、人员任免等挂钩,推动全省基金统筹衔接和跨区域协作,提高投资基金运行效率。一是对资金闲置问题,有关地区敦促认缴单位履行出资义务,积极寻找项目,加快投资进度,协调推动投资决策落地,对部分项目调整投资计划、置换项目资金,同时加强市场遴选,为补充缩减份额做好储备,目前投出或收回资金3.28亿元;二是对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效应不明显问题,有关地区通过重新拟定协议、调减基金投资规模或退出基金运营等方式,加强投资基金管理,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省级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绩效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有关地区重新核实企业奖补资格,收回多奖补资金1107.7万元,通过出台管理办法、明确申报条件、加强业务培训等方式规范管理。二是对资金使用率低问题,有关地区强化预算编制,提前做好项目入库和评审工作,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三是对未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企业问题,有关地区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拨款进度,目前已拨付资金3.6亿元,占比97.89%,省财政厅调整或压减未达预期绩效的项目资金。

    (3)关于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绩效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未及时使用资金问题,省教育厅加强对各地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建设的督导,积极扩充教育资源,促进提高支出进度,有关地区及时调整受疫情影响不能支出的资金,加快幼儿园项目建设,目前支出率73.2%;二是对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率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覆盖率未达绩效目标问题,省委省政府印发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列入基础教育十项工程,将“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加大专项经费投入,扩充公办园学位,完善政策保障公办园发展,涉及该问题的3市29县学前教育普惠目标已完成。

    (4)关于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绩效方面的问题。省科技厅着手修订《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引导服务、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规范机构创建与运作。一是对新型研发机构经济上过度依赖财政问题,推动研究院企业化运营改革,促进机构加快成果转化,部分机构自我造血能力有效增强。二是对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较弱问题,细化量化科研能力的申报条件,提高申报门槛,优化评审方案;加强产学研合作,探索研究优奖劣汰考核机制,推动机构提质增效,部分机构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有所提升。三是对无研发团队和研发活动、不具备研发条件或停止运营问题,省科技厅会同各地区加强对申报真实性的审核,撤销3家虚假申报的机构资格并收回财政补助60万元,约谈12家机构,为2家不具备研发条件的机构办理注销或撤销手续。

    4.落实“六稳”政策方面。应整改问题57个,45个已整改到位,4个常规类、8个体制机制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1)关于落实“稳就业”政策方面的问题。对失业保险支持稳岗政策存在企业主体覆盖面不够广、补贴发放不及时、申请流程不便利问题,省政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出台多份文件,规范返还政策,并建设省集中式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系统,提高返还速度。有关地区积极采取宣传扩面、简化流程、加快审核、智能比对数据、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扩大稳岗返还受益面。2020年全年全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和企业户数分别为130.07亿元、190.91万家次,均居全国前列。

    (2)关于落实“稳外贸”政策方面的问题。对部分地区外经贸发展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省商务厅出台深化全省商务领域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意见,加强资金统筹清理。有关地区通过拨付使用、收回统筹使用等方式将1.89亿元资金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落实“稳预期”政策方面的问题。省政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涉企收费优惠政策。一是对违规收费问题,省财政厅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查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漏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开展收费检查。有关地区停止52项违规收费,向企业或个人清退费用共2070.15万元,将应由行政部门承担的费用纳入预算并按要求支付。二是对部分地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举一反三,大力组织开展全省清欠工作,共排查拖欠账款54.51亿元,其中无分歧欠款51.96亿元已全部清偿完毕,清偿进度95.3%,剩余欠款均已进入司法程序。

    5.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方面

    (1)关于医疗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医保基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应整改问题7个,均已整改到位。一是对部分人员应保未保和未获资助问题,符合条件的10029名困难群众已全部纳入医保或补助范围。对重复参保和未及时退还医保缴费问题,相关地市加强数据共享,建立信息比对机制,已排查清退医保缴费147.84万元、涉及393人。二是对医疗机构收费系统存在漏洞和违规报销医疗费问题,相关地市改造信息系统,及时堵塞漏洞,并完善医疗费用报销管理措施。

    (2)关于部分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应整改问题8个,均已整改到位。省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6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实地督导,约谈责任人,下发提醒函,各地已整改6.35亿元。一是5个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使用、上缴结余资金或调整投资计划,已统筹盘活5.74亿元。二是对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增购房款6042.98万元全部上缴财政。

    (3)关于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闲置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2个,7个已整改到位,5个常规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省政府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合并规划、用地等审批手续,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验收,目前12个市已拨付使用闲置资金26.29亿元。

    6.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方面

    (1)关于省属国资国企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8个,5个已整改到位,2个管理类、1个体制机制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省政府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强化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和主业管理。一是对省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执行不严格问题,有关国有企业优化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制定完善决策制度12项;规范集团及下属公司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制定立项风险管控、尽职调查等风控制度4项。二是对省属国企项目投资管控不力问题,有关企业建立项目估值体系和投后定期评价体系,强化项目投后管理,对存在损失风险的项目制定退出方案,加大退出力度,5个项目已通过股权转让、诉讼执行等方式实施退出,4个项目经营情况有所改善,择机增值退出,8个创投项目审计指出的账面浮亏金额已收窄86.85%,投资回收资金19.81亿元。

    (2)关于耕地保护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1个,5个已整改到位,3个管理类、13个体制机制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对基本农田、耕地被违规占用或撂荒问题,省政府印发工作方案,综合解决全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历史遗留问题,相关部门和地区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按照分类处置、先易后难原则,通过完善手续、拆除清理、复绿复耕、引导迁移、立案查处等方式纠正违规占用或撂荒的基本农田、耕地共1848宗、总面积618.32公顷。

    (3)关于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16个,9个已整改到位,4个管理类、3个体制机制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对非法采石查处不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任务不落实问题,2个市、6个县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治理面积759.44公顷,立案查处或取缔毁闭非法采矿、越界开采153宗,消除3座矿库安全隐患。

    (4)关于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应整改问题25个,18个已整改到位,3个管理类、4个体制机制类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对林地、生态公益林被违规占用问题,通过补办手续、复绿、立案查处等措施整改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169宗共268.13公顷、非法占用林地150宗共300.47公顷,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方面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坚持边审边改,审计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率100%,整改问题金额43.42亿元,建立健全资金物资管理、信息发布、医护人员补助等方面制度96项。其中:对资金滞拨、物资积压等问题,已及时分配下拨、使用财政和捐赠资金23.23亿元、物资3432.82万件,追回或避免损失浪费0.17亿元。对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不规范问题,142个慈善机构和有关单位完善捐赠手续、管理流程和调配机制,262个慈善机构和有关单位完善捐赠信息公开内容。对企业融资慢问题,有关金融机构及时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11.98亿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需求5.8亿元,收回企业闲置、违规套取或挪用贷款5.88亿元;7个市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和生产设备问题,推动复工复产。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少部分问题尚未得到彻底纠正。对此,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压实责任,抓紧拿出真招实招,强力推动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解决。主要是:

    (一)常规类问题需在短期内落实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常规类问题共19个,主要原因是整改力度不够大、政策理解不到位等,尚余少量工作进度未完成。其中,对10个乡村振兴、部门预算等项目资金未支付完毕问题,涉及的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地质局等部门及湛江、清远等地市要加快建设进度、验收结算或竣工决算,尽快支付尾款。对5个涉及社保待遇应收回、失业保险补贴应发放、违规收费应清理等方面的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敦促汕头、梅州等地市进一步加强与个人或企业的沟通,尽快完成整改。对4个涉及政策理解有误、资金未到位、应立案未立案问题,广州、韶关等地市要加快相关工作进度。

    (二)管理类问题需持续加强规范治理。尚未整改到位的管理类问题共64个,主要原因是相关领域管理不够完善、制度不够健全,需通过整改予以规范,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其中,新型研发机构方面的3个问题,主要由于在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中,对科技研发规律把握不够精准,科技成果转化周期较长,市场化发展后劲不足,省科技厅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绩效方面的36个问题,根源在于政策与基层实际情况有差距,绩效目标制订过高,预算编制不够精准,资金与项目匹配度不高,存在“钱等项目”情况,省教育厅、财政厅要从政策制订、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上规范完善。广佛跨界河流治理方面的6个问题,原因在于部门地区联动机制尚不健全,省生态环境厅要牵头广州、佛山、清远3市加强管理和系统性整改。地方政府债券方面的2个问题,省财政厅要敦促汕头、韶关、河源、阳江等地市进一步完善债务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的2个问题,主要是深圳市地方探索性政策与现行国家政策缺乏有效衔接,在住房公积金的制度设计上要更充分考虑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6个因项目调整、规划报批、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耗时长,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问题,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等部门要从源头上强化治理。9个问题受工程建设、企业投资等工作规律性影响,粤科集团及清远市等相关地区要分期分批、逐步完成整改。

    (三)体制机制类问题需结合深化改革长期推进解决。尚未整改到位的体制机制类问题共52个,主要原因是涉及中长期改革目标或受外部客观环境影响较大,或涉及历史遗留、司法诉讼等复杂因素,一时不具备整改到位条件,需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深化改革进程中逐步解决。其中,审计连续多年指出预算资金沉淀闲置、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等问题,省财政厅虽然逐年完善制度,但此类问题的彻底解决,根本上还需要不断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持续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绩效方面的9个问题,客观上受经济下行因素叠加冲击较大,社会资本筹集较慢,直接影响了基金的使用进度,省财政厅要积极探索放宽基金募资条件限制、提高市场化程度、理顺管理体制,统筹稳步推进。6个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问题,省自然资源厅要指导韶关、汕尾等地市待“三调”成果稳定、国家启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时,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剔除划补。6个事业单位违规经营收费问题,需与省市质监系统机构改革配套进行。水污染治理方面的8个问题,需长期坚持并稳定运行一段时间才能见效,省自然资源厅要敦促佛山、清远等地市持续强化治理。耕地和森林保护方面的11个问题,存在牵涉面广、权属复杂、纠纷易发、历史遗留等工作难点和维稳风险,短时间内还不具备整改到位的条件,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要指导汕尾、茂名等地市积极解决。5个企业欠缴水资源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有分歧、国企投资的项目公司破产清算等问题正在走司法程序,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粤科集团和韶关市等相关地区要持续跟进。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切实实现源头治理;认真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对今天报告的审议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采取有力措施改进相关工作,按规定于今年下半年以省政府名义报送研究处理情况;按照《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于2021年7月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广东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相关解读:以审计整改成效更好服务广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关于广东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解读

                    省审计厅新闻发言人黄建勋解读广东省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以审计整改成效更好服务 广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图读懂《广东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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